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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扶贫惠民生”沭阳县深入落实社会保险扶

精准扶贫 2019-05-23 17:5212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今年以来,江苏省沭阳县人社局明确职责分工,理清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深入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代缴全部代缴,助力参保困难群体精准脱贫。

  为落实好扶贫政策,沭阳县人社局准确把握社保扶贫代缴范围,全面准确落实代缴保费政策,切实加强参保扩面工作,对未参保困难群体主动提供政策宣传、参保登记等服务,推进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另一方面,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加强困难群体信息数据共享和比对工作,精确掌握符合本县参保条件、应代缴的困难群体人数和人员名单,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代缴政策落实到位、到人,富有成效。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按照文件规定,16至60周岁人口中,非在校生低收入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年)给予全额补贴。目前该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收入、低保、重度残疾人和特困人员共11.63万人,按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共计代缴费用1163万元。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50号)精神,该县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截至目前,60周岁以上低收入人口待遇领取人数为5.1万,领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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