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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两干部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走样问题被警告

精准扶贫 2019-07-18 23:369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进一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纵深开展,持续释放从严执纪问责强烈信号,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严防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罗家桥村党支部副书记刘祖家在扶贫项目推进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刘祖家在推进罗家桥村特色水果种植项目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导致该项目未按要求在2017年6月如期完工,截至2019年6月仅完成总量的60%,项目推进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刘祖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蓬溪县三凤镇村建所所长周定军、立庄村党支部书记唐元兵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走样问题。2018年,周定军、唐元兵在组织开展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过程中,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走样,导致三凤镇立庄村4社2户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贫困户出现原址重建问题。2019年5月,周定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唐元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英县蓬莱镇综治办工作人员陈胜梅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5月14日,陈胜梅在接到“12345”热线反映的“蓬莱镇马栏村易地搬迁户刘某某新房井水无法使用”的问题后,未请示领导,未分派工单,在回复期限快到时,直接回复反映人“该问题会转告镇扶贫办协调处理”,事后也未对该问题进行转交或调查处置。2018年7月26日,陈胜梅接到热线反映刘某某吃水问题的重复工单后,在明知该问题未进行任何调查处置的情况下,未请示领导,便直接回复反映人“目前镇扶贫办正在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处理”,导致相关问题未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陈胜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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