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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县纪委 关于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

精准扶贫 2019-08-06 09:2015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中共庆阳市纪委 关于10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和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共宁县纪委 宁县监委 关于9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中共宁县纪委 宁县监委 关于1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太昌镇小盘河村违规收取使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小盘河村违规收取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5000元,用于村务支出。调查期间,村上未如实提供信息,故意隐瞒事实。2019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王自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文书王春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中村镇刘家村套取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刘家村套取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75万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违规使用低保资金69603元用于解决村上修路占地拆迁补偿支出;对危房改造对象评定不准,致使3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500元。2019年1月,刘家村原包村领导勾庆川(现任平子镇党委副书记)受到诫勉谈线月,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闫潇(分管危房改造业务)、中村镇民政工作站站长刘楠分别受到告诫约谈处理;2019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刘武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监委会主任刘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平子镇王家村违规评定使用低保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王家村党支部书记王怀宁在低保资金、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金分配事项中优亲厚友,其子王乐乐违规享受低保和冬春生活救助金5920元;王怀宁通过弄虚作假完善节育手续,收取群众3000元;该村违规申报致使2户农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600元,王怀宁将其中一户资金4000元用于支付村干部工资,还存在收取农户低保资金分给其他农户、改变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金用途用于支付劳务费问题。2019年2月,平子镇计生办副主任、王家村包村领导姜云录和平子镇民政工作站站长付红霞分别受到告诫约谈处理,原村党支部书记王明良受到批评教育处理;2019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王怀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新宁镇新宁村违规管理使用农村低保资金问题。新宁村东山组将2010年和2011年328人(次)低保金74660元全部收回进行了二次平均分配,新宁村庙咀组将2015年和2016年除精准扶贫户外的其他217人(次)低保金86487元收回进行了二次平均分配。2019年5月,村党支部书记豆建宁、村委会主任谭宁军(原东山组组长)、庙咀组组长石国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新庄镇西头赵村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西头赵村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7000元,违规收取群众低保资金11064元,用于村道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村级支出。2019年5月,村党支部书记周君宁、村委会主任刘建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九岘乡左家川村违规收取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保证金等问题。2014年5月,左家川村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违规收取12户群众建房保证金1.2万元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实施中未与被占地农户签定书面租地协议,致使6户群众租地费未兑付到位;该村还存在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村组支出问题。2019年5月,县纪委决定对九岘乡食药监所所长、时任包村领导赵永刚进行告诫约谈,对县社会保险局局长、时任政府乡长郑春宁进行批评教育;2019年6月,原村党支部书记欠秉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委会主任左理会、村委会主任王富堂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向农户收建房保证金1.2万元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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