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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系列解读(16):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政策

精准扶贫 2019-05-21 16:0414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长期在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于赡养费的计算,对赡养人的赡养能力能够精准认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赡养费,对难以精准认定的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一定比例测算,并充分参考民主评议意见。

  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有履行义务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不得纳入低保范围,非共同生活的法定义务人在被赡(抚、扶)养人提出低保申请之月前一年内购买中高档汽车或者非普通商品住房的被赡(抚、扶)养人原则上不得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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