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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新模式——“坡地村镇”与“农旅融合

乡村旅游 2019-08-06 11:457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如何从稀缺的土地资源中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充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推进“坡地村镇”建设,发展“坡地经济” 走农旅融合之路,实践振兴战略,是浙江近年来的创新探索。

  “坡地村镇”试点政策的出台,为开发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等建设用地提供了机会,不仅激活了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旅游的热情,同时带动了高端经营人才、先进经营理念进入农村。农民不仅获得土地流转的收入,还可以在工地上打工,有的甚至还能在项目收益中获得分红。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通过对低丘缓坡资源高质量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保耕地、护生态、促发展,建设房在林中、园在山中的山水林田房为一体的生态型村镇,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重要资源要素保障。

  坡地上如何“长”出村庄?“坡地村镇”具有哪些特点?如何带动农旅融合项目发展?政府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又提出了哪些具体意见?本文为您详细解读。

  浙江山多地少,经济发展迅猛,用地需求旺盛,长期面临着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两难”局面。如何破解这个困局呢?凭着“敢为人先,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2015年浙江省调整思路,推行“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将目光聚焦山坡地,开发低丘缓坡,积极探索出一条“保护与保障并举”的土地利用管理模式“坡地村镇”,向山坡地要土地、要空间。“坡地村镇”按照“房在林中,园在山中”的要求,实行“点状布局、垂直开发”,采取“点状供地”,建筑实行依山顺势、错落有致、间距适宜的规划布局,实现“山、水、林、田、城一体”。“坡地村镇”项目得到国土资源部肯定,认为“具有长远、全局、典型、示范的作用”。

  一是“坡地村镇”建设实现“零占耕地、少占农用地”,减少城镇化对现有耕地的占用,切实保护平原优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既拓展了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又保障了全省粮食安全生产。

  二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用地方针,制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防灾等具体措施。

  三是“坡地村镇”建设用地实行“征转分离,分类管理”,按照“用多少,征多少,建多少,转多少”的原则,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四是“坡地村镇”项目实行用地空间、布局“多规合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与城乡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

  一是“坡地村镇”项目依托地域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打造集约低碳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充分彰显区域特色、产业特色、建筑特色、景观特色、人文特色,形成村镇建设“一品一韵”,推进山区的建设。

  二是充分依托山林自然风景资源,开发生态(农业)观光、休闲度假、生态养生、露营运动等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建设项目用地,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促进我省旅游业加速发展。

  三是“坡地村镇”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和村庄设计,遵循“村民自治、农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听取和征求村民意见,尊重和维护村民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权利,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四是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的原则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结合地形地貌特征,依山而建,依势而就,点状开发,防止削峰填谷式平的开发。

  建立低丘缓坡开发建设项目准入机制。低丘缓坡开发建设应选址在坡度6度以上25度以下的非耕地范围内。开发建设区块应安排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适宜在低丘缓坡上建设的项目,禁止工业项目、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等要求,不得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或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高易发区、土地流失重点预防区或治理区、山洪沟道、Ⅰ级保护林地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等区域。

  建立低丘缓坡开发建设项目部门联合立项审查制度。所有低丘缓坡开发建设项目须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前期工作,确保生态、环境、水土、地质等方面安全。

  制定和完善低丘缓坡开发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动态监管,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等各项措施,避免因工程施工造成水土流失或发生次生地质灾害。

  对开发为村庄建设用地的,要统筹整合农房改造、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政策资金,切实抓好项目区内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对开发为城镇建设用地的,要将项目区外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城镇市政工程建设,落实专项建设资金,确保配套工程实施到位;

  对开发为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等建设用地的,要结合农村水网、电网、路网等改造提升工程,统筹落实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有偿调剂所得收益,要依法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垦造耕地等。

  文旅作为国家甲级城乡规划设计院、乡村振兴开发运营服务商,依托十余年在在城乡规划、农业产业规划、村庄规划、农旅项目开发运营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和资源,打造“乡村振兴规划与实施服务平台”,全面服务县域乡村振兴,为市、县、乡、村四级提供乡村振兴规划、示范村庄规划设计、人居环境整治规划设计、重点项目规划设计、国家支持农业项目以及“三农”问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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