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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三农新闻 2019-05-08 01:4314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有学者认为,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要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有学者认为,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要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从党的十九大到《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出台,再到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小农户家庭经营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传统以农户为单位的家庭生产模式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适度的规模化、机械化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成为必然。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可以预料,今后农业农村政策的重要承担者将是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从现阶段来看,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国农业发展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当前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为主,发展现代化乡村产业能力明显不足。着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农村人才缺乏和农业发展“后继无人”等难题的重要途径。

  孔祥智表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依据中国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作出的重大判断,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政策含义,指引了中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方向。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特色”之一,正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模式。

  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兴国认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是对我国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赋予的新的阐释,将对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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