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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

农业技术 2019-09-16 05:2816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闽政〔号)文件精神,提升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加快农机装备转型升级,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进一步服务我市“一二三”发展战略。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农机装备水平持续提升,农机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132万千瓦,建立万亩服务规模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3-4家,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0%,果菜菌茶竹木、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等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39万千瓦左右,每个县(市、区)都至少建立一家以上“五有”万亩服务规模农机合作社,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特色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农机服务主体逐步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和综合化,区域布局更趋合理,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一)实施农作物和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一是积极开展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示范活动,按照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要求,每年扶持建设一批水稻、甘薯、马铃薯、花生等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2019年完成蕉城区市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县、福安市、福鼎市古田县、周宁县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点、霞浦县、寿宁县、柘荣县马铃薯示范点、屏南县番薯示范点的建设示范工作,根据建设情况,今后逐年扩大示范面。到2025年,全市拟建成20个以上农作物、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二是总结形成具有丘陵山区特点的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示范推广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水产、林竹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及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全程机械化技术。2019年完成福安市水果全程机械化、福鼎市、霞浦县、寿宁县、柘荣县茶叶机械化示范点、周宁县蔬菜示范点、古田县、屏南县食用菌示范点、蕉城区生猪养殖机械化示范点建设工作。依托示范点,今后逐年扩大示范面。三是积极争取政府出台政策,组织开展果树修剪和采摘、蔬菜栽植和收获、食用菌自动化生产流水线,畜牧养殖饲喂料、环境控制,水产养殖饲饵料、养殖藻类栽培收获、养殖水环境控制,林竹采伐,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装备和技术推广,以财政扶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做大农业产业机械市场,购机补贴和项目资金重点向农作物和特色优势农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工作倾斜。四是争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019年拟推荐福鼎市申报国家级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蕉城区申报省级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做好下一轮申报的准备工作。

  (二)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积极推广机具二维码识别、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农机作业监测、作业订单服务等智慧农机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支持农作物精准耕作、畜禽水产智慧养殖、园艺作物智能生产等数字农机示范基地和特色现代农机智慧园建设。2019年推动福安市创建省级智慧农机示范试点县,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待省厅智慧农机平台建设完毕后,做好农机合作社、农民大户等的培训和设备接入调试,推广智慧农机在机械化服务、数据统计、订单农业等方面的应用场景,适时组织全市的现场工作推进会,为全面推广农机互联网+工作做好试验准备。

  (三)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培育农机服务市场,大力发展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机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生产性服务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根据省厅“五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标准,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2019年在全市4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再新增3-5家农机专业社,做好蕉城区、霞浦县、福安市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争取到2020年,全市培育3~4家作业能力万亩,资产300万以上,机械原值100万以上能开展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作业组织,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都有1家以上的“五有”农机专业合作社。

  (四)加强农机服务机制创新。做好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推动多种服务组织联合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形成“市场主体+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扶持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向小农户提供全过程“一站式”综合服务,建立农机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以及信用记录,维护市场各方合法权益。

  (五)夯实农机化公共服务基础。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的职能交接和工作衔接,主动对接编办和人社局,采取招聘、劳务派遣、“三支一扶”等方式,积极争取县、乡增设农机岗位、扩大队伍,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改善基层农机化公共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进一步做实做强农机化技术推广、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公共服务工作,主动配合农技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推广适用的农机农艺新技术;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机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县级农机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农机技术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工作培训和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机干部的专业能力水平。

  (六)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训。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积极培养复合型农机化管理人才,对表现突出的乡镇农机人员优先推荐参加职称评定,全面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的农机化技术人才队伍;积极承接农业科教部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做好农机实用型人才培训的需求统计,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生产一线“农机土专家”及小农户的培训力度,2019年主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农机)培训380人的工作任务。

  (七)创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推广面向小农户的实用轻简型农机装备和技术;积极向省厅推荐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产品列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在中央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争取市本级加大对丘陵山区中小型农机具的补贴力度,出台对粮食生产耕、种、收农业机械、我市特色农业产业所需机具、绿色高效智能、成套专用设备等农机装备实行不超过20%的市级财政累加补贴,全面推广应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识别、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管理信息化,

  (八)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对购置大型先进的粮食生产耕、种、收农业机械原值达10万元以上,各地根据实际给予奖励。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农机部门开展农机购置、主要农作物示范项目建设、新机具和新技术示范推广、智慧农机建设工作,争取2020年将农机推广工作经费和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也要积极向当地财政部门争取安排预算经费,确保农机化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一)强化责任落实。主动汇报,争取支持,成立市、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推进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机化工作,明确部门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形成协调推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强化绩效考核,全面完成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工作任务。同时,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榜样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职能转变。按照省厅、市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农机化工作重心,做好相关职能业务的衔接,严格履行好农机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因改革出现“空档期”,继续保持各项农机化工作有序衔接、有效推进。要进一步稳定基层农机化队伍,主动协调政府编制、财政部门,解决好改革后农机化队伍的编制、身份、经费问题,确保市县两级队伍稳定过渡。

  (三)改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工作重心下沉,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教育、业务咨询和各项服务活动,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推广服务,加强农机质量调查监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全面服务我市新农村建设,主动融入“一二三”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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