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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科技成果转型对策分析科技就是第一生产

农业技术 2019-11-03 17:3616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根据NASA的数据统计,从2000年到2011年,我国有6万多项农业科技成果产生,但达到成熟应用阶段的只有2万项左右。农业科技领域的丰硕成果,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科技资源。然而,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生产服务,不仅会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也会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相关部门的不懈探索和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尝试和摸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进程。

  一方面,科研立项时咨询的专家代表面窄、社会参与度不够,容易造成国家科研立项与实际需求脱节。另一方面,在现阶段,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取向受到我国政府主导型的科研体制的影响,他们很大程度上是面向政府或者上级部门,而未能很好地面向市场经济和农村经济建设。科研人员立项时对市场的需求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在选取项目时,把项目是否具有先进性作为首先条件,而对项目的市场应用前景或是否能有效转化则考虑的比较少。根据调查,科技人员在申请课题时考虑科技前沿,兼顾考虑国家和社会需求的占72%。而主要考虑市场需求,结合科技前沿仅占22%[1]。这些也会造成科研立项与实际需求脱节。

  在农业生产中缺乏高质量的、先进的、成熟的、适用的技术成果。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受科技成果本身的特性影响。科技成果研究的周期长,而应用的周期短。根据我国农业部的统计:获科技进步奖的研究成果,其研究周期一般在6~13年,而在生产中,一般的技术性成果的使用周期为5~8年,一些物化性的成果在使用8~10年以后,其使用价值也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更有甚者,一些农业科技成果在产出后还未得到推广就已经过时。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化研究不足,没有能够做中试实验或实验不足而造成成果转化失败。据统计,由于技术不配套,我国未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中约占12.4%[1]。

  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的最终需求者,农民文化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科技成果能否很好的转化。但是,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偏低。首先,农民受教育程度低。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显示:2006年末我国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小学以下的为39.5%,初中文化程度的为49.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占11%。到目前为止,小学以下的比例略有下降,为37.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略有上升,但依然只有12.4%[2]。其次,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人数少,2008年,参加短期培训的农民人数占20.0%,参加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或培训的占3.4%,参加中等技术教育或培训的只占0.13%,而没有参加过任何技术培训的则高达76.4%[3]。由于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导致先进的农业技术不能得到很好的普及,既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也影响农业技术新成果的推广转化。

  据科技部统计,从2007年到2009年,我国应用型技术成果未得到应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4]。尽管有许多农业科研单位通过各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项目支持从而获得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需求。以河南省为例,该省每年投入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专项资金(包括国家、省、市三级项目)有5000万元,但每年能够支持的项目仅百十项左右,不到应支持成果的5%,也不到申报支持的20%[5]。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中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企业,科研院所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产研合作方式来获得企业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农业成果转化的高风险低回报,企业投入的资金相对较少,另外,越是高的科技成果,投入也会越高,同时风险也会越高,因此选择高技术成果进行投资的企业也会越少。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是连接科技供给和科技需求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保证。但是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还不健全。比如成果评价机制不健全,目前对成果的评价还停留在对成果本身的评价上,缺乏对成果转化的评价,也就是说对成果的实用性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缺乏评价。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牵涉到多个利益主体,从成果的研制者到最终的需求者,还有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等。因此,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来协调和规范整个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中的利益体之间的关系,促进科技成果快速有效地转化。市场供求引导机制不显著,目前我国农业科研课题选题、立项多数产生于科技系统内部。对农户和农业企业生产的具体需求考虑不足,从而导致农业科技成果得不到转化;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农业本身就是一个受自然环境影响的产业,因此首先存在自然风险,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也存在很多风险,比如技术投资风险等,同时还受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在这些方面建立起相应的风险保障机制。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到农业科技成果从产生到采用的各个环节,因此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支持环境。目前,国家关于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在成果交易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容易产生一些因成果使用而引发的纠纷。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滞后,科技成果得不到切实保护,严重影响了科研人员的创造积极性,技术外流、假冒现象严重,也大大挫伤了农民采用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从产生到采用的正常的市场运作,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交易和转化。

  针对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以清除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种种障碍,加快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3.1加强政策引导与宏观调控首先,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制定鼓励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并制定相配套的可操作

  性强的法规和条例,努力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大环境。积极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业科技成果加大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为农业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保驾护航。其次,鼓励和推进产研合作,政府应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形成积极的产研的资助机制,建立产研密切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企业运用新技术、新成果来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对科技型企业承担的农业科技开发产业化项目、试验和示范园区建设等,给予优惠和鼓励。建立风险投资保障机制,帮助企业降低进行技术创新所承担的风险。另外,将充分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科技成果的研究和转化。

  首先,把好立项源头关,建立农业科研与农民需求、农业发展相结合的选题立项机制,强化项目管理,在立项时就选准选好科研项目。在科研立项阶段,可以邀请熟悉市场的相关企业人员参与,使科研项目从立项开始就能符合市场需求。其次,积极引导农业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选题时,在对国内外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以及未来的社会效益,因地制宜地选好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中,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以及科技发展动向对课题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使研究出来的成果符合市场的需求。

  农业科技成果的最终使用者是农民,因此农民科学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研究数据显示:与文盲相比,小学毕业可提高生产率43%,初中毕业可提高生产率108%,大学毕业可提高生产率300%[6]。首先,国家应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力度,除了认证贯彻九年义务教育外,还应根据农村和农民实际需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完善的农民教育与培训体系,加强农村科技知识的普及力度。其次,采取形式多样的组织方式,对新技术、新知识进行广泛有效地宣传,培养农民对新技术、新知识的认知能力,逐步提高他们对新技术、新知识的采纳能力。另外,建立科技示范户,比如种粮大户、养殖大户等,加强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从而激发农民对科学的兴趣,树立对科学的信心,促进农民采纳新技术、运用新成果,从而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为主的农业科研资金投入保障体系。政府用于农业科学研究、开发与推广的资金要保持投入并稳定增加;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等参与农业科学研究、开发与推广;农业科研单位要积极吸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等对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进行投资;还可以利用金融机构贷款,设立专项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产品;还可以充分开展国际间的农业科研合作开发,积极引进外资,从而弥补国内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方面的不足。

  建立完善的成果及转化评价机制,在项目立项时,要求项目的承接单位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并提供详细的产业化目标规划以及对社会经济效益的预测;对可转化的科研项目实行定期评价,把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作为评价的重点;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评审除了“专家”的评审外,应增加“市场”、“用户”和“效益”的评审,保证评审的真实有效。优化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过程中,明确各参与主体的作用,并根据他们的贡献大小确定利益的分配,从而保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的合理分配。建立市场供求引导机制,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逐步建立“需求—研究—市场—需求”的研发与应用的良性循环。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转嫁和分散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风险,增强农民和企业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维护农民和企业利益。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一方面,要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队伍建设,提高推广人员的专业素质,激发推广人员尤其是基层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在政府的引导下,依托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逐步建立由农业企业、农业科研单位、农民组织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充分开展社会各界的分工与合作,积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

  随着电脑技术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农村互联网已逐渐称为中国社会和农村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CNNIC《2009年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农村网民的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到2009年年底,已有10681万农村网民,超过1个亿,年增长2220万人,年增长率为26.3%。所以,我们应当充分利用好网络这样一个既快捷又方便的资源,构建农业科技知识农村推广服务网络系统,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技传播的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将国内外有关农业科技最新知识和信息以最快的速度送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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