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招
(一)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无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出具政审材料,政审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参加工作有单位的政审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
1.对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为六个月。
4.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交纳五险二金。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3.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