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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转让宅基地 触犯刑律获刑

土地流转 2019-05-29 15:1815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田东12月29日讯(通讯员 廖志胜)村民何某为牟利,擅自转让宅基地,非法获利52万元。近日,何某不仅被法院判决依法追缴全部非法所得,还因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何某是田东县平马镇村民。2013年9月20日,何某经与8名村民协商达成买卖协议,在未经政府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把其宅基地非法转让给8名村民,非法获利52万元。

  今年3月,何某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田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何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52万元,情节严重,依法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追缴何某非法所得的52万元,上缴国库。

  何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无罪。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据非法获利数额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何某在本案中非法获利的数额等具体情况,决定在量刑上对何某予以从轻处罚。百色市中院改判何某有期徒刑9个月,维持一审对他的其它处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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