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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村宅基地修别墅?国家发改委明确:这个

土地流转 2019-06-07 18:1516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发布,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意见》用了“稳慎”二字。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指出,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城里人不能到农村买宅基地,闲置的宅基地怎么办?如果已经在城市买了房,所有的宅基地会收回吗?

  《意见》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举个例子,农村闲置农房放在那里任其破败,就是一个大问题,利用起来却是一笔大资源。那么就可以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业适当放活一些,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

  已经搬进城市买了房,闲置在农村的宅基地会被收回吗?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宅基地并不是分到农民手中,就会永远归农民使用,遇到以下情况是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

  2、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比如,在宅基地上开建工厂,或者把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等,都是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比如,农民搬家了,在其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

  上述六种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收回宅基地,否则不能收回。

  2018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拟对宅基地制度作出重要调整,拟原则规定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城乡融合,一大波重磅改革推出!如何真正实现让农民富起来,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就是收入问题。该《意见》里明确,必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勤劳致富,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个方面的收入。

  一是在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方面。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减少从事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另一方面是对没有落户城镇的农民工,要从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这三个方面入手,来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二是在农民的经营性收入方面。既要完善财政、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收入;又要提高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

  三是在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方面。要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并且把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成员,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四是在农民的转移性收入方面。要履行好政府的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实现城乡间收入分配格局的不断调整和优化。

  围绕文件提出的“到2022年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到2035年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这样的目标,文件提出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意见》明确,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规范招工用人制度,消除一切就业歧视,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陈亚军提示,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工作、居住的这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举家迁徙的,还有新生代农民工,以及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这些重点人群才是落户的重点,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口,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这是政策里面需要把握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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