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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硕律师丨征地拆迁项目征收国有土地和征收集

土地流转 2019-06-09 18:4715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山西的小李继承了一套房屋,但是也一直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前段时间听说房屋要被纳入征收范围了,于是回到老家找到征收方谈论征收补偿的问题。之前小李听说征收补偿会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小李首先并没有搞明白自己家的土地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其次,也不知道土地性质的差异会产生什么样的补偿差异。

  对于征地拆迁项目,很多被征收方并不能明确自己所占有的土地究竟是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大家可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第一,大家可以先行通过《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判断:“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二,根据土地证中记载的事项进行判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可知,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由此可见,我国的土地证根据上述的判断可以划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以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如果土地证由于各种因素丢失或记载错误,被征收方可以通过查询土地档案进行判断。

  第三,如果土地证由于各种因素而丢失,大家可以选择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来判断。在征地拆迁项目中,被征收方应当对自己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性质进行确定才能更好的进行维权,因此,被征收方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向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申请信息公开,来明确被征收土地的归集体所有还是国家所有。

  征地拆迁项目虽然包含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但是其差距还是比较大的。首先,适用的法律不同,集体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其次,征收的对象不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针对的对象是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乡、村、村民小组等集体经济或村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针对的对象是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城市居民。同时,补偿的内容不同,集体土地征收需要补偿被征收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需要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北京浩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涵盖民商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征地拆迁纠纷、民事执行案件、抗诉案件、互联网诉讼等多个领域。本所合伙人在相关领域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在多年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我们始终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对现有业务精益求精的同时,也顺应市场变化,吸纳更多人才,在新兴领域不断开拓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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