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闲置宅基地有条件入市 农村土地资源有望进一步

土地流转 2019-06-15 18:036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近日发文明确指出,要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实际上,集体土地入市已经在包括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定州市、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义乌市等在内的全国33个县(市、区)进行了探索。近日,记者赴北京和上海两地,实地调查了当地集体土地入市试点的相关项目。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限制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的有条件“松绑”,对农村土地制度而言显然意义巨大。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大环境下,闲置宅基地有条件入市,不仅能进一步盘活和放大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最大限度挖掘内需,实现乡村振兴;还能缓解城镇建设用地压力,实现城乡统筹协调融合发展。

  记者注意到,《意见》从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等几个方面,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进行了部署,其中提及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为引人关注。

  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意见》从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角度,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三大方面: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意见》明确,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闲置宅基地有条件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显然会对增加农民收入有积极意义。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增长8.8%。虽然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但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不小。

  闲置宅基地有条件入市,一方面会放大宅基地市场价值,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另一方面还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而挖掘内需潜力。宅基地的有条件“松绑”也因此受到市场高度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提出的以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制度,是自2014年起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拉开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序幕。次年1月,上述文件正式印发,明确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2015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正式启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6月,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各15个县(市、区),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3个县(市、区)。

  2016年9月,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扩大到全部33个试点县(市、区);2017年11月,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到全部33个试点县(市、区),试点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要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也意味着宅基地将不仅具有农民住房保障功能,还将具有资产要素功能。

  *除《中国经营报》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经营网立场。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