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流转 2019-06-27 04:3217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这种土地有以下三种类型: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因某种原因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条款规定,不论哪一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弄清楚宅基地的性质和特点,我们再回到宅基地能否买卖这个话题上来,既然《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建过房屋但因某种原因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如该户无需再建房屋或根据“一户一宅”原则,另有住宅的,那么就应该将残留的砖瓦等处理好后归还集体经济组织。对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如果不想继续使用了,也应该告之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将取消其使用权,另行分配给其他需要建房的农户。通过以上分析,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需要提醒的是,若将唯一的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出卖之后,该户不可再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需要提醒的是,若将唯一的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出卖之后,该户不可再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在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以前,老百姓普遍认为宅基地审批了,它就归自己了,大部分还是不懂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事实也是这样的,加上当时的土地政策比较宽松,以前买卖宅基地的情景是这样的,买卖双方喊上村干部、找几个证明人,写个文书按上红手印,交易就完成了。我认为,由于特殊时期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实时证明土地确权也承认此类合同。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