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6年第

土地流转 2019-07-02 22:029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6年第6批次实施方案花山区片)(2019年第18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6年第6批次实施方案花山区片)(2019年第18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6年第6批次实施方案花山区片)(2019年第18号)

  2018年11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马鞍山市2016年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政地〔2018〕880号),批准征收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丰收村前塘村民组、石桥村民组、王村村民组、霍里村石塘村民组、前进村前中村民组、查村村民组、孙前村民组、前西村民组、原三村办刘宕村民组等集体土地18.225公顷,用于城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丰收村前塘村民组、石桥村民组、王村村民组、霍里村石塘村民组、前进村前中村民组、查村村民组、孙前村民组、前西村民组、原三村办刘宕村民组等集体土地,共计18.225公顷,其中农用地15.5145公顷(其中耕地12.7914公顷),建设用地2.7105公顷。

  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及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安置标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第48号令)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市区被征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5〕74号)等规定办理。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到该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丰收村、霍里村、前进村、刘宕社区)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手续。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搭、翻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收补偿登记和被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登记的,以区级征收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