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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财政:创新推行土地收储基金运作

土地流转 2019-07-17 00:507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落实国家“房住不炒”总基调,发挥在房地产市场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作用,浙江省温州市创新推行土地收储基金运作新模式,计划土地收储基金规模达80亿元。

  一是实现基金“循环式”筹集。抢抓当前土地市场运行良好的机遇,以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为基础筹集基金,形成“以丰补歉”的良性循环,推进地方财力可持续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起始价的5%、出让价超过起始价部分的50%及基金利息收益等三种渠道。当基金规模达80亿元上限后,每季度末按先进先出法处置溢缴基金,归还原出资主体。

  二是实现土地“一个池”收储。在市区两级(除洞头)实现基金统筹管理。收储时,参照市区城市地价区片指导价动态监测结果和基金供需情况确定价格并分期支付做地主体的体制分成部分;储备时,按收储资金年化利率5%计算利息收益;出让后,先提取基金,再根据体制分成归还收储本金和利息。充分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功能。

  三是实现市区“统筹化”调控。由市级统筹把控出地计划和节奏,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规模,通过土地收储基金破解市区部分区域、区块发展不平衡问题,缓解做地与出让错配资金压力矛盾,实现土地精准投放。政府通过对市区土地市场供给量进行“一盘棋”调控,助推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做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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