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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耕地保护工作网上调查结果反馈

土地流转 2019-07-25 17:5413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广泛了解市民群众对当前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的需求和想法,完善相关政策配套,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7月26日至8月10日,通过苏州市政府网站“苏州市人民政府”开展了网上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总如下:

  第一部分是了解参与调查的市民的基本情况。参与本次调查的人群中,性别比例上,男性占65.81%,女性占34.19%。年龄结构分布上,20~29周岁19.21%,30~39周岁49.67%,40~49周岁20.53%,50~59周岁7.95%。职业分类上,农业从业人员3.31%,机关事业50.99%,企业27.81%,自由职业4.64%。户籍分布上,本地83.66%,外地16.34%。居住分布上,77.63%的调查人群居住在城镇、22.37%的调查人群居住在农村。

  第二部分是了解参与调查的市民对耕地保护的关注情况。84.11%的市民对耕地保护或基本农田基本了解。89.54%的市民认为耕地保护重要。知道和了解“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的占94.12%。知道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国家严格保护耕地和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相关内容的占84.1%。在了解耕地保护政策方式途径上,书籍阅览16.34%,媒体宣传46.41%,通过周围朋友11.11%。60.53%的市民参加或者接触过耕地保护的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部分是了解参与调查的市民对耕地保护的认知程度。认为耕地保护的目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占22.4%,保证社会稳定的占19.75%,作为农民养老保障的占14.93%,调节气候、保护生态的占19.75%,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土壤的占19.28%。96.67%的市民认为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对生态环境作用大。30.07%的市民认为蔬菜生产基地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28.12%的市民认为农业科研田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25.92%的市民认为正在实施改造计划的中低产田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15.89%的市民认为所有的耕地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耕地保护责任人方面,71.9%的市民认为耕地保护责任人为地方政府。71.81%的市民认为农户参与耕地保护非常重要。

  第四部分是了解参与调查的市民对苏州耕地保护的切身感受以及意见建议。参与调查人群中,认为这几年苏州耕地质量显著提高的占19.74%,稍有提高的占30.26%,变化不明显的占28.95%。认为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的占26.64%,工业生产带来的污染造成的占31.15%,土地的过度使用造成的占23.48%,土壤盐碱化造成的占11.96%。73.03%的调查市民认为耕地保护政策对当前的耕地保护起到很大和较大作用。意见建议方面,42.11%的调查市民希望政府在耕地保护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21.71%的调查市民希望政府发放相关农业补贴良种、苗木、机械,加强耕地保护。17.11%的调查市民希望政府加大宣传、技术指导,15.79%的调查市民希望政府提供相关优惠政策低息贷款、农业风险补助。若对耕地保护进行整体资金补偿,认为500元/亩占43.33%,300-500元/亩的占30.67%,100-300元/亩的占20.67%。

  此外,参与调查的市民还建议从加大资金投入(21.71%)、加大宣传力度(21.91%)、加大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5.9%)、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26.49%)等方面,提出加强耕地保护相关建议。

  (一)本次问卷调查参与者的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和户籍分布等较为合理,调查结果可以较客观地反映苏州市民当前对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的总体需求和想法。

  (二)从参与调查的市民对耕地保护的关注情况来看,大部分市民都对耕地保护的政策有所了解,并认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十分重要,市民们主要通过媒体宣传和书籍阅览方式来了解,60.53%的市民参加或者接触过耕地保护的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三)在市民对耕地保护的认知程度方面,除了认为耕地保护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外,19.75%的调查人群认为耕地保护有调节气候、保护生态的功能,19.28%的调查人群认为耕地保护有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土壤的功能,说明耕地生态功能已经逐渐被社会认知和重视。另外,从市民对耕地保护的切身感受来看,50%的被调查人群认为近几年苏州耕地质量提高,28.95%被调查人群认为耕地质量提高不明显,我市在耕地质量提升方面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市民对农药化肥过度使用、工业生产带来污染,以及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的关注,也提醒我们今后要加大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健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一)加大宣传教育,增强耕地保护自觉性。利用6.25土地日、4.22地球日等特殊时机,重点宣传耕地保护国策,增强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办专栏、办网站、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持续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国策和法律政策,增强人们依法保护耕地的自觉性。针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农业从业人员,要加大宣传土地整治、耕地保护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他们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确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贯彻“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当前耕地保护工作的新目标和新任务,探索符合苏州实际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在落实保护数量这条“及格线”基础上,统筹谋划耕地提质改造工作。

  (三)创新激励机制,提升保护耕地积极性。建立耕地保护奖惩机制,在对水稻田给予生态补偿的基础上,探索资金、技术、智力、实物等多元化补偿机制。加强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耕地保护和建设,形成全社会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良好氛围。

  (四)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是破坏耕地的主要因素,要强化问题导向,牢固树立依法用地、管地意识,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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