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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不会让你的案子输在“起跑

土地流转 2019-04-21 18:5918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专业做征地拆迁时间久了,常听有被拆迁户问:可以不可以“先打官司后付费”?尤其是来自农村地区的被拆迁户,虽然有一定意愿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到了支付律师代理费的这一环节,他们往往因为手头资金不够充足,或对案子胜诉的信心不足,生怕“赔了夫人又折兵”,把想要主张的合理补偿和律师费都打了水漂,更容易轻信个别愿意“先打官司后付费”的“好心”律师,从而走上了“风险代理”的真正“风险”之路。

  实际上,老百姓口中的“先打官司后付费”,就是律师行业常说的“胜诉取酬制”,或者“风险代理”。简而言之,就是律师在帮被拆迁户打赢官司后,被拆迁户再支付律师代理费。

  对于这种情况,京平拆迁律师只能说,在征地拆迁领域,这种律师代理费的支付方式只是“看上去很美”。

  所谓风险,是双方面的。一方面,那位“好心”的律师确实有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但这笔费用总归是有一定数目的,不会大到令人瞠目结舌;另一方面,被拆迁户所面临的风险更大征地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补偿安置金额巨大,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甚至是上千万,被拆迁户一旦败诉,损失也是天价的。

  也就是说,对于不懂法律的被拆迁户而言,这种方式虽然避免了“白花冤枉钱”的风险,却换来了“损失巨额补偿”的风险,总的来说,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其次,在征地拆迁领域,这种“先打官司后付费”的“胜诉取酬”本身就是不合规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众所周知,征地拆迁因为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补偿,相关案件已经隶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之内,因此,那位“好心”律师说得再天花乱坠,他和被拆迁户签订的合同,根本就是违反执业规定的,更不必提及中途如果遇到拆迁方多方施压,“好心”律师很可能“红脸”变“黑脸”,不是“一直在忙”,就是电话打不通。这时候,作为被拆迁户,得有多扎心啊!

  往往在这类事件中,被拆迁户因为聘请了不靠谱的“好心”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耽搁了维权和主张合理补偿的最佳时机,或“好心”的律师其实不够专业,致使上诉最后以败诉告终,这种经历其实是惨痛的。

  正因如此,在征地拆迁领域“看上去很美”的“先打官司后付费”,在京平拆迁律师眼中,就是把被拆迁户们害得不浅的行业“毒瘤”,建议广大被拆迁户避而远之。

  最后,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公众:当您家的房屋要面临征地拆迁时,如果您想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合理补偿,在选择律所和律师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优先选择和品牌规模大、正规执业且有大量征地拆迁经验的律所合作。至少这样做,您提起的诉讼案不会输在“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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