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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南高铁菏泽段 这些土地将被征收!

土地流转 2019-04-21 19:0314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提供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据悉涉及唐庙镇、随官屯镇、郭屯镇、南赵楼镇的村庄土地征收,详情如下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陈北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陈北村土地位于唐庙镇陈北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31.245亩,其中:农用地31.245亩(耕地30.93亩,其中基本农田11.931亩。农村道路0.31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68.156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12.6824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0.211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2.8939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81.0499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陈北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6.8675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陈北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陈南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陈南村土地位于唐庙镇陈南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2.7255亩,其中:农用地2.7255亩(耕地2.7255亩,其中基本农田0.126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3.753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1.788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7885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5.542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陈南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0883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陈南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古梁营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古梁营村土地位于唐庙镇古梁营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17.766亩,其中:农用地9.9006亩(耕地5.088亩,其中基本农田2.9295亩。林地4.521亩,沟渠0.288亩)。建设用地7.869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91.759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551.9913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0.55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552.5463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44.3058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古梁营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6.649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古梁营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符楼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符楼村土地位于唐庙镇符楼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32.274亩,其中:农用地26.799亩(耕地25.779亩,其中基本农田12.2025亩。农村道路1.02亩),建设用地5.47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73.572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241.1117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0.937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242.0487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15.6212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符楼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8.411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符楼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三立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三立村土地位于唐庙镇三立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28.4115亩,其中:农用地28.4115亩(耕地27.219亩,其中基本农田13.713亩。农村道路0.2175亩,沟渠0.97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55.770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12.9123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0.373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3.2858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69.0563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三立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2.6173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三立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夏楼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夏楼村土地位于唐庙镇夏楼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33.0015亩,其中:农用地33.0015亩(耕地32.5365亩,其中基本农田20.232亩。农村道路0.357亩,沟渠0.108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85.239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36.509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2.828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39.3372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24.5767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夏楼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9.5023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夏楼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仉垓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仉垓村土地位于唐庙镇仉垓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58.9455亩,其中:农用地58.9455亩(耕地57.597亩,农村道路0.657亩,沟渠0.691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94.727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2.1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8.6389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0.7589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05.4864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仉垓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88.4183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仉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智垓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智垓村土地位于唐庙镇智垓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30.738亩,其中:农用地23.646亩(耕地20.925亩,其中基本农田8.832亩。坑塘水面2.544亩,农村道路0.177亩)。建设用地7.092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62.52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1198.3848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0.4356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198.8204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361.3424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智垓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6.1070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智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仲堂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仲堂村土地位于唐庙镇仲堂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50.1915亩,其中:农用地50.1915亩(耕地48.135亩,其中基本农田16.1625亩。农村道路0.753亩,沟渠1.303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67.1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305.6925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9.197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314.89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82.01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仲堂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75.2873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仲堂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周庙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周庙村土地位于唐庙镇周庙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56.514亩,其中:农用地55.0125亩(耕地53.5695亩,其中基本农田0.0105亩。农村道路1.443亩)。未利用地1.5015亩(河流1.501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81.079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41.5213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4.602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46.1238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27.2028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唐庙镇周庙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84.771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庙镇人民政府、周庙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西尹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西尹村土地位于随官屯镇西尹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22.1175亩,其中:农用地22.1175亩(耕地21.9765亩、农村道路0.141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10.587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45.869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2.478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48.3472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58.9347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随官屯镇西尹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3.1763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西尹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王庄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王庄村土地位于随官屯镇王庄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14.61亩,其中:农用地14.3085亩(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3015亩(全部为工矿用地)。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73.0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78.4697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 0.2437万元,共计补偿总额为 78.7134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51.7634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随官屯镇王庄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1.915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王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王庄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王庄村土地位于随官屯镇王庄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14.61亩,其中:农用地14.3085亩(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3015亩(全部为工矿用地)。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73.0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78.4697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 0.2437万元,共计补偿总额为 78.7134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51.7634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随官屯镇王庄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1.915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王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谭庄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谭庄村土地位于随官屯镇谭庄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30.8595亩,其中:农用地30.8595亩(耕地30.1425亩、农村道路0.717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54.297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9.8450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6.591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36.436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90.7335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随官屯镇谭庄村委员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6.2893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谭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佀西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佀西村土地位于随官屯镇佀西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23.052亩,其中:农用地11.2305亩(耕地11.2305亩)。建设用地11.8215亩(工矿用地11.821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15.26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49.1517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5.331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54.4827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收补偿土地征安置费总计269.7427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随官屯镇佀西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4.578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佀西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佀东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佀东村土地位于随官屯镇佀东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16.584亩,其中:农用地16.584亩(耕地16.368亩、农村道路0.108亩、沟渠0.108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2.9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 81.027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 5.670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 86.6972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 169.6172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随官屯镇佀东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4.876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佀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东尹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东尹村土地位于随官屯镇东尹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30.342亩,其中:农用地22.302亩(耕地19.254亩、农村道路0.084亩、坑塘0.2505亩、林地1.3485亩、沟渠1.365亩)。建设用地8.04亩(公路用地0.526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51.71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53.7900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3.7268万元,共计补偿总额257.5168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09.2268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随官屯镇东尹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5.513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东尹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李垓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李垓村土地位于随官屯镇李垓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16.9515亩,其中:农用地16.9515亩(耕地16.614亩、农村道路0.337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4.757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1.4693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7.1651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8.6344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03.3919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随官屯镇李垓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5.4273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李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西张楼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西张楼村土地位于郭屯镇西张楼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25.3065亩,其中:农用地25.3065亩(耕地24.867亩,其中基本农田24.867亩。农村道路0.439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51.399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2.5179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6.901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9.4194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60.8189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郭屯镇西张楼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7.9598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郭屯镇人民政府、西张楼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魏家楼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魏家楼村土地位于郭屯镇魏家楼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18.6285亩,其中:农用地18.6285亩(耕地15.2805亩,其中基本农田15.2805亩。设施农用地2.1615亩,农村道路0.348亩,沟渠0.702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8.42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445.104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30.290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475.3942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83.8172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郭屯镇魏家楼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7.9428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郭屯镇人民政府、魏家楼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七陵碑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七陵碑村土地位于郭屯镇七陵碑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27.3645亩,其中:农用地22.5825亩(耕地19.542亩,其中基本农田1.1805亩。林地1.5975亩,坑塘1.443亩)。建设用地4.782亩(公路用地0.417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38.00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226.3769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5.2942万元,共计补偿总额231.6711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69.6741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郭屯镇七陵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1.0468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郭屯镇人民政府、七陵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林集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林集村土地位于郭屯镇林集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37.7145亩,其中:农用地73.1835亩(耕地35.469亩,其中基本农田35.469亩。农村道路0.567亩,沟渠1.678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24.041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2.711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5.0631万元,共计补偿总额7.7743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31.8158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郭屯镇林集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56.5718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郭屯镇人民政府、林集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东张楼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东张楼村土地位于郭屯镇东张楼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43.905亩,其中:农用地43.905亩(耕地42.999亩,其中基本农田2.7525亩。农村道路0.4185亩,沟渠0.487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22.277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141.8921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12.006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53.8986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76.1761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郭屯镇东张楼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65.8575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郭屯镇人民政府、东张楼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玉皇庙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玉皇庙村土地位于南赵楼镇玉皇庙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27.498亩,其中:农用地27.498亩(耕地26.508亩,其中基本农田24.237亩。农村道路0.612亩,沟渠0.378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61.727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3.5518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3.8102万元。共计补偿总额7.362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69.089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南赵楼镇玉皇庙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1.247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南赵楼镇人民政府、玉皇庙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郓城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王大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王大村土地位于南赵楼镇王大行政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16.986亩,其中:农用地16.986亩(耕地16.311亩,其中基本农田16.311亩。农村道路0.67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1.241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2.5428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2.4772万元,共计补偿总额5.02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06.261万元,由郓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南赵楼镇王大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5.479万元,由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郓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南赵楼镇人民政府、王大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8日起,至 2019年4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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