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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改革将给我们带来哪些红利?

土地流转 2019-08-13 22:43118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据统计显示,我国约有19万平方公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宅基地约占13万平方公里。当下,我国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务工,再加上种种限制,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流转,而集体成员‘一户一宅’,流转的可能性很小。从而农村出现了大量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宅基地的长期闲置影响了农民的财产性收益,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如何盘活和利用这些宅基地资源,是一项关乎乡村振兴和农民收入的重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只能自住,无法用于流转、抵押。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不断转移,通过改革,就是要把这些资产盘活起来,让它达到一个提高农民的收益以及建设我们美丽乡村的一个目的,使老百姓增收,我们家园变得美丽,也符合我们以后整个土地政策节约集约利用的趋势。这场与土地有关的改革,将影响所有人。

  现在,已经到了将土地增值收益、资源配置更多投向‘三农’的时候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用好土地是基础,增加投入是关键。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也被摆上了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所谓宅基地,指的是村集体给本集体内部村民使用的、用来建房的土地。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围绕着三个权的分置而设计的一个土地制度的一个初步性的探索和改革,重点还是放在怎样适度盘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使农民得到财产性的收益。

  2017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将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以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等制度。

  201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特别提出了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推动返乡人员创新创业。

  宅基地“三权分置”这一改革措施也是将使用权、资格权赋予农民,让他们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去处置他们的宅基地。无论是对农村还是房地产市场而言,“三权分置”改革所撬动的红利和机会远超土地本身。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推进,农民将获得更多财产权利。

  原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姜大明还要求,各地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资格权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

  此前,我国在33个县(市、区)开展了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试点,调整实施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这批试点中,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从农村宅基地“取得置换、抵押担保、产权明晰、入市转让、有偿使用、自愿退出及民主管理”这7个方面创新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可以窥见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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