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2018年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公布!你家房子多大面

土地流转 2019-08-17 23:4914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已有部分省份的农民已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这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不过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完成,2018年将会对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违规建筑等进行整顿,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宅基地要收取有偿使用费。

  我国实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即农村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然而农村宅基地却乱象丛生,有些农民不止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些农民符合分户要求却没有宅基地,这明显违背了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民要么自愿退出多出的宅基地(可获得一定经济补偿),要么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另外,有些农村家庭虽然拥有多处宅基地,但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符合分户条件,这种情况下只需要将户口分开便会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对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标准存在一定差异,这主要与人口密度有关系,东部地区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西部地区,城市近郊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偏远农村。

  以河北省举例说明,当地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200平方米左右,而城市或近郊的面积是120平方米左右。当地规定对于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将实行收费使用,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超出20平方米以上就要开始收费了,具体标准如下:

  504平方米的宅基地超出当地标准面积304平方米,按照上述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每年需要缴纳2862元。

  以前国家对土地监管不严,部分农民私自将耕地、荒地改造成宅基地进行建房,而且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了。而农民可能不知道,我国早已对土地性质进行了划分,耕地就是用于农业生产、宅基地就是用于建房,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农民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建房的,被有关部门发现后会强制进行拆除,实在不能拆除的需要缴费才能继续使用。

  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紧张,很多农二代、农三代结婚分户后都没有宅基地建房,只能到县城去买房居住。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可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维护农村宅基地使用的公平性。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的农民而言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这样会让一些农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给无地的人,这样对那些没有宅基地或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民来说,这也是一种社会公平的体现。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