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黑龙江:跨行政区域的土地承包合同引争议

土地流转 2019-09-10 01:068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莲花镇村民王某辉向本社反映称,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龙山村跨行政区域将呼兰区莲花镇土地对外承包,引发纠纷。

  据了解,两地区曾爆发多起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纠纷,涉及土地面积8000亩以上,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据王某辉反映,2019年初,莲花镇第二农场公开招标发包土地,他依法中标了68.05亩耕地。

  王某辉向记者反映,徐某山拿出一份北林区西长发镇龙山村村委会与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声称龙山村村民委员会把这68亩地承包给他了。

  记者翻阅合同发现,该承包合同写的承包期是2019年到2023年,承包费每年每亩10元。

  据了解,“这块地国家还有每年每亩80元的补贴。也就是说龙山村这合同承包人花10元还能赚回70元。”王某辉气愤地对记者说。

  从哈尔滨市呼兰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航拍图上可以看到,徐某山合同中承包的水田位于莲花镇所属第二农场管辖,周边皆为莲花镇管辖的耕地。王某辉对记者说:“这块地不是龙山村的土地,龙山村村委会无权向外发包。”

  呼兰区莲花镇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争议的这块土地是通过镇里公开发包的形式承包给王某辉的,通过工作人员的排查、测量确定此地是莲花镇二场的土地。

  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2005年的时候,两镇就曾有过纠纷,当时莲花镇村民上访反映有外地106户村民强种莲花镇土地的情况。最后经过省相关部门处理决定,土地权属归莲花管辖,但还是由原106户村民耕种。但是徐某山不是这106户之一,且他占有的土地也不属于上述纠纷土地。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北林区了解情况。对于争议土地以及廉价收费问题,区政府工作人员均表示不了解。随后,在区政府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记者见到了北林区西长发镇王书记,后经王书记联系,记者见到了西长发镇龙山村郭书记,牟副书记。

  对于王某辉所反映的68.05亩土地以及争议的8000亩土地,郭书记表示上述土地均为龙山村管辖收费。且所有的收费均交由西长发镇经管站,再上交北林区政府,都享有国家补贴。

  “这片地是我们村的。”郭书记对记者说。牟副书记则对记者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在龙山村村委会,记者见到一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分布图,上面标注着徐某山承包的呼兰地区详细的土地标识。

  而对于具体是哪一级国土部门出具的此图,村书记、副书记、会计均表示不知情。

  一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分布图,上面标注着徐某山承包的呼兰地区详细的土地标识。制图单位:哈尔滨海航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制图时间:2016年10月15日

  记者发现,在此图的落款处印着制图单位:哈尔滨海航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制图时间:2016年10月15日。

  对此问题,记者来到绥化市自然资源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知记者:我们不会也不曾出具过此类图纸。

  对于与徐某山的土地承包合同,龙山村村会计表示,该村与徐某山十几年前就开始签署合同,并提供了早年的合同与交费证明。

  争议的区域地处泥河南岸,位于北林区西长发镇、呼兰区莲花镇交界处,面积约为8000亩。原为国有草原,经西长发镇农民开发,现6000亩为渔池,2000亩为稻田。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归属呼兰区管辖,为了解决向邻区农民收费难的问题,呼兰区草原管理部门委托莲花镇政府收取草原管理费。

  2005月5月22日,北林区西长发镇106户农民携新闻媒体报道和现场照片上书省农委,反映他们在承包渔池、稻田中的争议和收费纠纷。省农委会同省信访办、国土资源厅、畜牧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听取区、乡汇报、查阅资料、勘察现场、召开农民座谈会、走访当事人等方式,对纠纷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2005年6月29日,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出具《会议纪要》指出,经查阅黑龙江省民政厅行政区域界线年《呼兰县人民政府与绥化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规定,呼兰县与绥化市的行政界线以泥河主河流中心线为界。界线北为绥化市,界线南为呼兰县。该区域归呼兰管辖,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收费权收归莲花镇政府。

  2014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下发关于撤销省农委2005年6月29日《会议纪要》的函。该函指出,经与相关部门沟通,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在没有经过权威部门对土地权属进行确权的前提下,依据1979年《呼兰区人民政府与绥化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察的行政区域界线日省农业委员会作出的《会议纪要》不具备法律效力,特此声明作废。

  王某辉反映,《会议纪要》的作废,使争议的土地无人监管。因此,莲花镇多个村多处土地都被“算进了”之前8000亩的争议土地“序列”之中,矛盾愈演愈烈,村民们无奈又愤慨:“抢种了我们村的地,异地发包土地签订合同,收费还如此廉价,真不知道该如何维权。而且这些争议土地本是草原,过度的开发,已使原有河道变窄,容易引发灾害。”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