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农村征地拆迁:这些事村委会无权干涉村民有权

土地流转 2019-09-10 22:0810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村委会大家都知道,在征地拆迁中,村委会是怎样做的呢?有的人认为村委会可以作出征收决定、代替村民签协议、有权分配补偿款等。但是,村委会真的有这些权利吗?

  第一:村委会不是政府,属于基层自治组织。它的职能主要是:1.调解民间纠纷;2.办理本村公共事务,3.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法律规定只有政府才能做的事,村委会无权干涉。

  第二:村委会是无权征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地须经市县人民政府拟定征地相关手续逐级报批,由省级人民政府或是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开。

  第三:村委会无权随意支配征地补偿款。大家都知道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当村委会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时,安置补助费也归村委会。但是,当农民自行安置时,村委会无权获取安置补助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有权监督。

  第四:村委会无权拆除违章建筑。根据法律规定,乡镇府才有权拆除农村违章建筑,村委会只是执行者,不是决定者。

  第五:村委会无权代替村民表达征收意见。很多农村存在村民本人根本没有拿到协议,但协议是由村委会统一签订的。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这种做法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

  以上五点是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常做的越权事,广大村民要了解,不要愚昧听信村委会安排,切实保护自身权力和利益,当村委会滥用以上权力时要及时维权。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