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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无需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土地流转 2019-09-13 00:1413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扩大生猪生产,自然资源部在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9月11日,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负责人高永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已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过多项支持生猪等畜禽养殖用地支持政策,本次国办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就保障生猪养殖用地进一步加大了支持力度。

  高永表示,具体政策措施上,一是强调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合理安排新增的生猪养殖用地。二是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增加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的需求。三是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同时提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支持政策。

  高永表示,为了配合《意见》的实施,自然资源部日前专门印发了明电(《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 [2019]39号),也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好现行的支持政策,比如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作为养殖用途也不需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概括起来,在用地上就是要切实保障生猪生产的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高永说。(澎湃新闻记者 张宁 徐路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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