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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地合同书范本

土地流转 2019-10-23 23:478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农村租地合同书范本 篇一:实用详细农村租地合同书 农村租地合同书 甲方:(租赁)XXX 乙方:(承租)XXX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 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 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 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山地),在国家的基本保护 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 进行与农业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____,总面积约____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 形成的资产如电、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 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 式。 3、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 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 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 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 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如发生争议, 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篇二:农村租地协议书 租地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活跃我村民组经济,使村民得实惠。村组决定将 在姜垌村民组寨南(岗庄村寨子南面)40 亩承包地, (西至 周庄二队地边,北至岗庄寨墙,东至大路边,南至大路边) 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合法的情况下,可以在这块地上种植 各种花草及作物,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条件: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可耕地,有机井一眼。不会因天 气干旱而造成粮食欠收,无论在此地做什么都有得天独厚的 条件。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 年。日至月 日。 二、付款方式:每亩租金 元,每 10 年合 计为 元。 亩地 10 年的租金合计为 /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 时一次付清(人民币:元) 。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 决相关的事宜.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 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 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 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 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 此合同终止。 六、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名目转租他人。更不得在此土地 上搞大型建筑。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 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XX 年 月 日 篇三:农村租地合同书 农村租地合同书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 意将变压器亩耕地租给乙方修建大棚,为预防在种植、收缴 租金期间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变压器台,东西长米,南北宽 米,总面积亩,东至大路,南靠胡秉元地,西邻胡广彦地, 北接黄登平地。 (耕地面积不包括地北给胡广彦留的一条灌 溉渠)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二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 租赁费,租赁费头一年每年每亩租金 1000 元,于当年 月 日前结清,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必须在第二年三月份前 全部结清,如乙方不按时交纳,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以求甲 方谅解。 第四条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愿再高大棚栽培种植, 应将大棚围墙挖到推平用水浸泡使土地恢复原样才能交付 甲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 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 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 形成的资产如电、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 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 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 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 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 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 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 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 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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