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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的程序

土地流转 2019-10-27 15:1716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征地拆迁的程序_法律资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征地拆迁的程序 作者:邓红欣 一、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二)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

  征地拆迁的程序 作者:邓红欣 一、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二)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 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 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 、 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 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 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 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 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 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 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 、村公告方案,听取被 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 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 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 被征地的单位 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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