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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拆迁中各级部门的职能有哪些需要履行

土地流转 2019-11-12 03:235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会需要由各级部门的审批以及各个征收文件的发布。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必须要先补偿后搬迁,必须要合法实施征收。而《土地管理法》中还明确的规定了集体土地征收时的合法批准机关以及实施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

  1、国土局报批手续:用地预审、用地规划、征地红线图、土地报批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承报申请、农用地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等);

  3、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土地的审批手续,做出集体土地征地批复(俗称征地批文);

  4、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污染的建设项目);

  若是在征收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的你并未看到相关的征地手续以及相应的征地批准文件,则就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取,不过一般被征收人在调取时相对来说比较困难,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建议你可寻求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帮助,来有针对性的调取政府信息公开。

  首先区县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国土局首先发布征地预公告(文号、盖章)程序,此公告内容:项目的名称、征收范围、听证会的权利、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听证会是老百姓的权利,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的话,我们需要及时主张听证会权利,或者聘请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提起法律程序,千万不能超期这样等同于放弃。

  这是需要老百姓签字确认,确认在红线范围内您家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土地被征收面积、地上附着物有什么、装修情况等等。

  是老百姓的权利,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的话,我们需要及时主张听证会权利,或者聘请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提起法律程序,千万不能超期这样等同于放弃。这是法律必备程序,也是报批的文件之一。

  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征地批复文件(文号、盖章)下来以后,再次颁布征地批文后的公告。

  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宅基地房屋拆迁的补偿按照方案,此补偿方案公告45天,在公告期限内,如不满意补偿方案有权利要求政府举行听证会,拆迁方也有义务就听证会民意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注意两点:1、拒绝签订空白协议;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的补偿款不合理,不能签字。

  在商定征收补偿的过程中,会有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一个价格评估,作为征地的补偿标准。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不确认签字,要求重新评估。

  若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双方迟迟未能协商一致,并且被征收人也并未采取任何维权措施且还拒绝搬迁的,政府部门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有行政复议、诉讼的权利),此决定是为通过法院司法拆除的铺垫。如被征收人在诉讼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拆迁方会申请政府或者法院裁决,限期签协议搬迁,在期限内还未履行义务,下一步司法强征强拆了。

  最后,拆迁律师提醒,如果我们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以及违法拆迁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及时的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通过找专业征地拆迁的律师来帮助我们维权。咱老百姓千万不能坐以待毙,丧失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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