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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土地流转 2019-11-13 20:1914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被业界解读为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又一次制度创新。“为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李国祥说,这为激活大量的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规范农村隐形“地产”市场。

  记者采访了解到,浙江义乌2015年4月上报的《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首次在全国提出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制度设计。该方案称,强化村集体宅基地分配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以最大化提升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功能性收益水平。

  随后记者在义乌农业系统的官网查知,义乌对试点的表述为“放活使用权,彰显住房保障和财产权利双重属性,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同时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持有农房不动产权证书的农户,允许以农村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在此期间,义乌市在坚持落实村集体所有权基础上,固化资格权,充分尊重农户参与权、知情权与话语权,对农村宅基地及住房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截至2018年3月,义乌已累计发放农民住房抵押贷款7029笔,贷款金额34.09亿元。

  同时,一些试点地方还把“闲置农房激活计划”与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谋划、统一规划、整体实施,利用闲置农房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效果明显。比如,浙江绍兴市实施的“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就明确:坚持农房产权要清晰、历史遗留问题要处理好、村庄建设有规划管控、闲置农房底数要摸清、农民流转交易意愿要掌握、流转交易要有平台和服务、产业发展要有良好业态、激励机制要有政策体系等八大原则。绍兴试点出台的《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颁发浙江首例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

  除了浙江,山东、四川等其他地方的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的内容,基本原则也大同小异,只不过有些细节问题略有不同。

  “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改革,使农村宅基地实现了从死资产到活资产的质变,达到农民欢迎、农村发展、市场活跃、政府满意的多赢效果。”李国祥认为,按照现行宅基地制度的有关政策,无限制地增加宅基地分配和供应,也并不现实,激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看上去只涉及到“一块地”,但实际上涉及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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