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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征地!坊子一大波征地、补偿公告来了又有

土地流转 2021-03-13 04:2216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另外,3月份,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一批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其中涉及潍坊多个区,我们一起来看!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及特殊用地。

  土地所属: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葫芦埠于家村、王家石埠村、张家石埠村,坊城街道高家村、西王家村、西辛家庄村、徐家大路村,九龙街道东河下村、前车留庄村、西河下村、中河下村。

  批复意见:同意征收潍坊市坊子区上列农用地、建设用地,总计土地19.1418公顷。

  批复意见:同意将潍坊市坊子区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同时征收上列建设用地,总计土地14.0904公顷。

  批复意见:同意将潍坊市坊子区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总计土地5.6725公顷。

  土地所属: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大营子居、郭家村、韩尔庄王家居、河南头村、南范家村、辛冬一村、辛李家村。

  批复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南市等11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自然资函〔2018〕421 号),同意潍坊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总计土地11.1635公顷。

  批复意见:同意征收潍坊市寒亭区上列农用地、建设用地,总计土地0.9590公顷。

  批复意见:同意将潍坊市寒亭区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总计土地7.765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廿里堡村、南家北村、刘家沙窝东村、刘家沙窝西村

  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1级区片每亩补偿9.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潍坊市奎文区各相关街道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会同潍坊市奎文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7日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各相关街办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3月20日,奎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布《关于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街道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主要内容有:

  因奎文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对奎文区廿里堡街道廿里堡村、南家北村、刘家沙窝东村、刘家沙窝西村等4个村的部分集体土地(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进行征收。

  征求利益相关者对廿里堡街道廿里堡村、南家北村、刘家沙窝东村、刘家沙窝西村土地征收事项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包括对土地征收事项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的意见;其他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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