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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腾退潮”将袭从这4类房屋开始农民

土地流转 2019-04-27 16:3178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去年也就是2018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收官之年。相信很多农民已经完成了自家承包地的确权,并享受到了土地确权带来的红利。土地确权为农民带来很多的土地保障之外,还对土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将会越来越严格了。那么,农村的宅基地“腾退潮”将袭,从这4类房屋开始,农民要心中有数!

  相信农民朋友都清楚,农村的宅基地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不是说你申请了,就永远属于你的了。农民只拥有其使用权,对于其最终的处置权,还是归属于农村集体。

  对于申请了宅基地长期未使用的浪费资源行为,村集体有权将其收回。同时对其以上建造的房屋,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是否拆除。所以农民常年外出打工,也要注意下这个情况。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农民没有违规使用宅基地的问题,基本都是可以完成宅基地的确权工作的。对于未能完成土地确权的,基本上是有一定问题的。

  例如一户多宅的,耕地上建房,违规使用宅基地更改其原本性质的。又或者是超面积使用的,很有可能不能如期完成确权工作。这类“问题”宅基地,很有可能被收回。

  为保障偏远落后地区农民的基本生活,让他们能享受到更优质的生活。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是可以享受国家统一搬迁计划的。其主要针对地区偏远,不利于开发,交通不便以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

  对于此类地区的农民,如果已经享受了国家统一搬迁计划,其原本的宅基地怎么处理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将有国家支付一定费用,将其予以拆除处理,恢复作耕地使用。

  现在宅基地和承包地的退出机制已在部分农村地区试点,农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符合一定条件的(在城里有稳定的居住场所,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可以选择宅基地的退出,同时能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偿。对于其原本的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收回处理。可以恢复耕地或者转让给其他村集体成员。

  以上4类房屋,其中有你的吗?如果有的,农民要提早准备了!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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