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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可以卖给同村人但有个前提不能违反!

土地流转 2019-04-28 17:135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我们兄弟姐妹几个人早就到城里工作生活了,老人不愿意离开老家就一直在乡下住。现在老人去世了,我们想把老房子卖了,是只能卖给同村的人吗?有啥注意事项?

  北京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京律拍案》图书丛书编委。邓海凤律师多年来主要从事行政诉讼研究和代理,信守了一名专业拆迁律师的正义和良知,赢得了当事人的尊敬和信任。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需满足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要求。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有资格限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时,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相对于宅基地房来说,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微信搜索“举案说法”、微博搜索“CNR举案说法”观看图文视频;中国广播以及各音频平台搜索“举案说法”收听音频。

  本文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乡村之声《举案说法》(微信公众号:举案说法)

  1、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协助做好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昨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表示,未来将探索“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对于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徐德明表示,要在总结地方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的指导意见。

  改革的出发点是要维护农民集体的土地权益,使宅基地权利得到切实保护,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胡存智说,解决农村宅基地的问题,首先要切实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完善好宅基地管理制度,同时要探索宅基地上的农民住房的财产性收益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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