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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村民期盼的“年终奖”能按时发放吗?

土地流转 2019-05-02 18:06178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春节将至,白领们都在期待年终奖何时入账,居住在崇明的一些村民们,也在期盼他们的“新年红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以往一过元旦,崇明区的一些村委会就开始陆续收到村民这样的询问,“前一年的公益林土地流转费什么时候发?”但今年情况却不一样了,我们一起来看看。

  近年来,崇明区林业建设工作加速推进,森林体量和质量大幅发展。2018年,全区森林面积已超过44万亩,流转农户承包地用于林业建设的面积约23.9万亩。

  然而,在大调研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向崇明区农委反映公益林土地流转费拨付相对滞后。

  “2018年全区要完成森林覆盖率达26%的目标,我们村做了大量工作从村民手中流转土地,但流转费迟迟不到位,村民有些着急,常有人到村部和镇里去打听资金是否到账了。”来自陈家镇裕西村的区人大代表范雪周说。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原来,为规范相关资金拨付使用,2012年崇明区印发了《崇明县公益林建设土地流转费发放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全区实行“两次制表、两次申报、两次发放”的拨付模式,即每年3月底、10月底之前各乡镇将土地流转资金申请等材料报区农委,区农委审核汇总后向区财政提出资金申请,土地流转费在年中和次年春节前发放到位。

  这一规定其实是为了确保流转费拨付流程和林业项目的土地流转、立项、验收、面积核实流程相一致,确保资金落实准确无误。

  但这确实产生了拨付时间相对滞后、申报程序不简便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林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乡镇、村里工作量很大。

  能不能在“准确”的基础上,对流转费拨付进行“增效提速”,为乡镇、村干部“减负”,满足村民需求?

  为此,崇明区农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优化完善了流转费发放工作,把原先每年“两次制表、两次申报、两次发放”的程序改为“乡镇一次报送、农委分批申请、财政两次拨付”,大幅减轻了镇、村的申报工作量,同时把拨付时间大幅提前,满足群众实际需求。

  去年年中,崇明区农委制定并印发了《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年可获每亩210元的专项补贴。

  从去年下半年起,崇明区将每年两次拨付合并为一次拨付,乡镇及有关单位每年下半年只需申请一次土地流转费即可。

  同时,崇明区农委对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让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能提前拿到流转费:对已建成并已完成移交验收的林地流转费实行预付形式,即当年年初一次性拨付全年的流转费;

  对于新流转的土地(即在建或已建但未移交验收变成政府固定资产的林地),因面积变动较大,故实行年底结算形式,即当年资金年底结清,待新建林地通过移交验收后再按已建林地实行资金预付。

  新流程实施后,全区各村流转费下拨时间平均提前了9个月,同时大幅减轻了乡镇、村里的工作量。

  另外,崇明区农委还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流转费拨付的跟踪指导,让各村、乡镇建立土地流转资金专户,待资金到账后及时直接拨至农户,同时督促报送进度较慢、报送数据不够精确的单位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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