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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璧洲村的林地租赁纠纷万亩林地形同转让

土地流转 2019-05-09 22:1312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说是林地承包,如果按合同所写内容,实际上相当于贱卖村里的林地”,3月28日,连城县莒溪镇璧洲村村民向本报反映,村主任林萃木未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福建省天露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露公司”)签订林地经营权承包合同,将该村17716亩林地以每年10万元的价格承包给天露公司,造成巨额村集体资产流失。

  3月28日上午,在璧洲村村民代表林益进的家中,记者采访了他和另两位村民代表林日东、林长福。

  林长福告诉记者,村民一直都不知道这件事,直到今年春节前夕,他们作为林萃木的朋友和林萃木一起吃饭,大家讨论起村里面修筑沿河路的资金问题时,林萃木说到,去年初就已把村里的17000多亩林地租给了天露茶业有限公司,并且获得30万元资金可以用于沿河路的修建。

  “像这样的大事,肯定要经过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才能通过的,但在我们的印象中,我们在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通过这件事,林萃木怎么能够和天露公司签订合同呢?”林日东说,“后来,通过回忆,我们觉得应该是在2013年1月20日前后召开的那次村民代表大会上,村委会以发放礼物及误工补贴为由骗取了我们村民代表的签字,再通过在会议记录上动手脚,伪装成我们同意租林地的事。”

  “我们向村里的文书询问这件事,他承认村主任在会议结束后,让他在会议记录‘到会人员签名’这几个字前加上了‘同意以上会议方案’这一行字。”林益进还向记者出示了文书的书面证明,证实会议材料被人为修改过。

  今年2月份,村民拿到合同的复印件,发现合同约定,将村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都交给了天露公司,“林地使用证就相当于林地的产权证,承包合同为什么把产权证也写进去?”在村民们看来,如此合同相当于把村里的林地拱手送人。同时,经过几番周折,村民了解到,天露公司已经将璧洲村的林地抵押出去,并从农业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获得了4000万元的授信,其中天露公司拿到了800万元的贷款。

  “保守估计,我们村的林地价值5000多万元,就这样变成别人的了。”林益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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