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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伪造审批资料非法流转集体林地4500亩被捕

土地流转 2019-05-10 20:116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正义网株洲9月6日电(通讯员 戴林枫 林志彪)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便真正拥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正所谓山定了权,树就定了根,人就定了心。而有些人利用惠农政策动起了歪心思,私自转让村民的集体林地,将利益收入私囊。9月1日,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谭某明、谭某仔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犯罪嫌疑人谭某明与朋友一起成立株洲市森盛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之意是想低价收购林地,再高价变卖给别的公司,从中赚取差价,由于收购公司需一次性收购林地10000亩,犯罪嫌疑人谭某明与朋友持有林地3000亩远远不够,为了完成这笔交易,犯罪嫌疑人谭某明便到处打探是否有林地转让。

  在一次饭局中,谭某明认识了另一股东介绍的茶陵县腰陂镇碣石村村干部谭某仔,谭某仔称其能搞到林地,希望能从中分点“好处费”,谭某明爽快答应。

  当下正值碣石村各村民小组换林权证,于是,谭某仔向茶陵县林业局打听碣石村是否办理好林权证,惊喜的是林权证已经办好,但没有发放。2014年6月,谭某仔利用职务便利在村里开了领取证明,一个月的时间,陆续将碣石村五个村民小组的林权证收入“囊中”。他再次找到谭某明了解林权流转的事宜,谭某明告诉其这些林权证都是归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如流转必须要各组村民、组长、村主任等相关人员签字同意。谭某仔一听便说村里肯定不会同意,经过商量,决定伪造相关人员的字迹及所需的审批资料。于是,谭某仔利用其村干部的身份私自加盖了村里的公章,镇上和组里的公章由谭某明想办法搞定。2014年10月23日,待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他们成功了“拿下”了碣石村布子坑组、桐子组、挂壁塘组、祠堂组、下贝组五个村民小组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2017年6月,碣石村准备开发500亩荒地用来种植水果,由于开发荒地需要林权证,布子坑组组长龙某与挂壁塘组组长邓某便到县林业局咨询林权证的下发情况,却被告知布子坑、挂壁塘等五个村民小组的林权证早在2014年10月已领走,并被人将山林权流转至“株洲市森盛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两位组长听后面面相觑,集体林权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不翼而飞”了。后村民报案,该事件东窗事发。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谭某明、谭某仔在未得到碣石村布子坑组、桐子组、挂壁塘组、祠堂组、下贝组的村民和组长的授权,私自伪造森林资源流转林权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关手续,骗取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犯罪嫌疑人谭某明获得该五个村民小组的4496.6亩林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并以每亩6元的价格共支付犯罪嫌疑人谭某仔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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