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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多举措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

土地流转 2019-05-17 18:2414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摘要:贵阳网讯 5月14日,记者从清镇市获悉,为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清镇市从明确设施农用地范围、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流程、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问题发生。

  贵阳网讯 5月14日,记者从清镇市获悉,为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清镇市从明确设施农用地范围、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流程、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问题发生。

  据了解,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设施农用地的获得要经过用地方申请、乡(镇、社区)审查申报、市级审查三个程序。为此,在设施农用地的申请过程中,清镇市要求用地方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村委会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依据有关规定,对用地方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申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将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贵阳市生态局清镇分局进行市级层面的审查。

  在设施农用地监管方面,清镇市将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制,建立设施农用地监管联动机制,要求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把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同时,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将在土地巡查中对设施农用地开展巡查,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农业企业进行指导服务,监督用地方按照土地流转协议、三方用地协议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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