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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

换届选举 2019-07-13 00:2512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_军事/政治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 嵩溪镇武装部 林伙旺 在新形势下,征兵工作出现了许多的难题。一是当兵艰苦, 待遇低,部分青年不愿参军;二是优抚安置政策难落实,影响参 军积极性

  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 嵩溪镇武装部 林伙旺 在新形势下,征兵工作出现了许多的难题。一是当兵艰苦, 待遇低,部分青年不愿参军;二是优抚安置政策难落实,影响参 军积极性;三是独生子女逐年增多,兵员严重不足;四是当兵政 审、体检标准要求高,合格兵员少。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影 响了征兵工作的质量和征兵任务的完成,也必将影响部队建设。 根据多年从事基层兵役工作的实践, 认为当前征兵工作实行兵役 证制度。经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由县兵役机关发给兵役证。 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录用公务员、 招生、 办理出国出境手续时, 应当查验适龄公民的兵役证。几点建议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国防观念。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征兵工作的 良好氛围。 二、强化优抚安置,激发参军热情,各级党委、政 府必须加大优抚安置力度,逐步提高优待金标准,采取切实有效 的多种途径安置,从而激发青年参军的积极性。 三、 采取有效措施, 加大奖惩力度。 使征兵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立功的,除原部队给予奖励外。政府凭立功证 书或喜报,给予奖励。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发给奖金 1000 元、500 元、300 元;评为优秀士兵的,发奖金 200 元。对 工作不力,未完成征集任务或违反征兵政策规定,群众反应不好 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并 按每少完成 1 名罚款 5000 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由县财政划拨到 相应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 对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及家长的 惩处,逃避兵役登记的,罚其家庭 1000 元以上。另取消该家庭 扶贫救济方面照顾; 对逃避服兵役的家庭和其本人家行 “黑名单” 制,其家长不得列为村委会各项候选人,其本人今后不得报考公 务员。对体检政审合格后,拒绝服兵役或到部门后思想波动,逃 避服兵役的应征青年,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限期督促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以 5000 至 10000 元罚款,由县人武部申请县法 院强制执行。四、适度放宽标准,扩大征集范围。征集年龄可适 度扩大,身高、体重标准可适度下降。 五、培养两用人才,解 决后顾之忧。要有组织、有计划地把军队干部、战士培养成为军 地两用人才,成为市场经济建设的行家里手。 六、加强预征管 理,稳定应征兵员。各级都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适龄青年的动 态管理,以保证征兵时有兵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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