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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五个坚持”贯穿换届工作始终

换届选举 2019-07-30 18:0110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云南能否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关键在干部,重点在班子。今年以来,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关于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坚持从严把关,注重把“五个坚持”贯穿始终,有序推进州市、县、乡三级党委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截至9月26日,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228个乡镇党委和14292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部圆满完成,实现了选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一批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一个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的目标。

  省委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成员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换届工作情况报告,研究换届有关问题。州市、县、乡各级党委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切实把换届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省委书记在今年年初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还在不同会议场合多次强调抓好换届工作。

  换届工作启动以来,省委专题召开2次全省严肃换届纪律集体谈话会,州市党委换届前夕,省委书记与全省16个州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进行集体谈话,压实党委抓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省、州市两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分别对位签订《云南省严肃换届纪律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州市、县、乡党委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清单、对单销号等举措,层层推动换届责任落实到位。

  各级党委始终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审核把关不放松,确保换届政策精准落地。一是不折不扣落实领导班子职数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换届领导班子职数要求,把除迪庆藏区以外的15个州市党委常委职数由上届的11至13名统一设置为11名,共减少职数21名。今年年初以来,省委提前统筹谋划,逐步消化调整,为换届人事安排留出适当空间,有力确保了每个班子换届时均有新进人选。同时,各地将落实职数要求作为政治纪律,把县乡党委领导职数严格控制在规定限内。

  二是认真落实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求。为实现班子配备结构优、功能强的目标,各级组织部门对照换届班子结构要求,在班子和干部分析研判上做足功夫,切实找准“短板”,提出针对性强的班子调整配备建议方案。换届后,新班子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州市、县党政班子中45岁左右、40岁左右的干部数量均符合中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班子女干部的数量,均比上届有所增加;班子中充实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干部,充实了一批熟悉党务、经济、社会、法治等工作的干部,切实增强了班子整体功能。

  三是认真做好从“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各地积极拓宽视野,扩大选拔范围,广开门路,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打通基层干部成长通道。同时,坚持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严格遴选,层层把关,把最优秀的人员选拔进班子。各地积极探索公开招考、“两推两审一差额”(人选经乡镇党委推荐和民主推荐,县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审核,差额考察)、“五关遴选”(民主推荐关、推荐考察关、随机督查关、资格审核关、网上公示关)、“两推两考”(基层单位和乡镇党委推荐、组织考察和面试考试)等做法,确保了选出的“三方面人员”组织满意、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全省1228个乡镇共选拔“三方面人员”1783名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平均每个乡镇有1名以上。

  四是全程把关确保换届政策不走样。上级组织部门加强对下一级组织部门换届工作的指导,全程把关。严格审核换届文件及换届工作方案,各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准启动换届工作。严格审核党代会请示,对党代表结构和党委委员设置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召开党代会。严格审核班子结构,各州市批复的新一届县级党委班子人选结构均报省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同时,各州市、县(市、区)分别对乡镇党委及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级班子科学合理配备。

  各级党委全程发挥审核把关作用,切实加强对换届人选的审核和考察,努力把干部选准考实,把有“硬伤”的干部挡在门外。一是前移廉政审查关口。省委组织部对16个州市所有党委班子成员廉政情况,提前征求省纪委、检察院、审计厅意见,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六种情形”,对经查实有问题的,一律不作为继续提名人选。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省委对村(社区)干部候选人资格条件明确提出“十不宜”情形,凡有涉黑涉恶、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等情形的一律不能作为候选人。

  二是严格换届考察程序。各级党委坚持和完善差额考察、延伸考察、民意考察,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线个环节对换届人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在州市党委换届中,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州市党委换届考察工作手册》,把州市党委换届考察工作细化为9个步骤组织实施,规范了流程标准,确保了考察工作质量。

  三是严把考察人选质量关。考察过程中对有关人选坚持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对人选廉政情况实行“两轮把关、三级会审”。“两轮把关”,即对个别谈话环节后得票较为集中的人选严格把关,对会议推荐环节后拟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的严格把关,有问题的一律不作为人选。“三级会审”,即州市党委把关,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双签字”;考察组把关,考察组组长签字;上一级组织部门把关,凡有问题的,一律不作为人选。

  各级党委坚持严把党代表人选产生关,突出政治标准,把好人选资格,注重优化结构,认真考察把关,严格产生程序,共选举产生州市党代表6916名、县(市、区)党代表37922名、乡镇党代表93198名,为各级党委换届顺利进行打好坚实基础。

  一是严把代表政治标准关。坚持把政治素质强不强作为推荐产生代表的首要条件,对存在政治品质不过硬、反分裂反渗透和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立场不坚定、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差等情形的,一律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是严把代表结构关。合理确定代表结构比例要求,达到领导干部人数有所下降,基层一线代表和工人、农民代表比例比上次党代会有所上升,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年龄在50岁以下代表的比例按规定予以保证的“一降三升三保证”的目标。

  三是严把代表产生程序关。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所有代表产生均经过了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代表4个程序。各选举单位对每一名代表人选均进行了严格的组织考察,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听取了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是严把代表身份认定关。坚持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职业准确认定代表身份,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避免出现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严防挤占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名额。对存在身份上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省委和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换届纪律要求,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政治态度,着重在严明换届纪律、教育引导、加强风气监督、严肃问责追究上下功夫,切实抓早、抓小、抓现行,用严规铁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一是层层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实行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向本级党组织作出换届纪律的承诺,全省共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10万余份,有力地促进了严肃换届纪律责任落实。

  二是正反两面抓实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把学习观看“一片一书”作为硬性纪律要求抓好抓实,实现“四必看”全覆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杨善洲、高德荣、召存信等先进典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剖析白恩培、仇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汲取深刻教训,对换届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发挥震慑作用。

  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中央“四必谈”要求基础上,扩大换届谈心谈话对象范围,做到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必谈,下级党政正职必谈,在遵守换届纪律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在换届推荐考察中有举报反映、来信来访较多的必谈,思想上有疙瘩、情绪上有波动的必谈,职务岗位发生变化的必谈,未提名的差额考察对象、差额落选的必谈,干部个人提出约谈要求的必谈的“八必谈”。全省共谈心谈线人次。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派出8个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巡回督查组,重点督查各州市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州市、县(市、区)、乡镇共派出858个督查组,对下级党委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巡回督查,实现了对全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查全覆盖。全省累计开展巡回督查4851次。

  五是建立换届举报快查快办机制。制定《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快查快办工作方案》,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接到一件、专办一件,做到优先办理、快查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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