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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

换届选举 2019-08-06 06:226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直机关工委、各口分工委,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已满,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县直机关工委任期届满的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包括下属党支部),以及直属党支部。任期尚未届满的党组织是否换届由县直机关工委决定。

  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原则上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正式党员7人以上(含7人)、50人以下的单位设立支部委员会,原则上设支部书记1名、委员2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职数的,须事先报县直机关工委批准。

  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条件:本单位内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53周岁以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能够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创先争优,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好的民主作风,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和党务工作水平较高,善于统揽全局,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层以上干部(其中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特殊情况下设专职书记或由单位党员副职担任)。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条件:本单位内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坚定,大局意识强,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强。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一是县直机关工委、分工委要对各单位党员人数、党组织设置、人员配备等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各单位党组织成立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支委会议或党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决定》、《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并向有关分工委和县直机关工委请示。需要调整党组织设置的,要同时上报《调整党组织设置的请示》;三是各单位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员进行登记、公示。

  1、“公推”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单位人数(含离退休人员)在30人以下(含30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全体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党员提名推荐;单位人数在30人以上,由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单位非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提名推荐。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按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各1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4名(含差额1名)提名推荐;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按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3名(含差额1名)提名推荐;单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按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含差额1名)提名推荐。民主推荐时,参会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少于应到党员总数的2/3,非党同志占一定比例,会议有效。

  2、组织考察。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各单位党组(党组织)确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的建议名单,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设总支部委员会的,确定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1名、副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1-2名、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4-5名;设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确定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1名、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3-4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确定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1名、副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2-3名。县直机关工委或委托分工委派出考察组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县直机关工委研究批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各1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其中差额1名);党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1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3名(其中差额1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1名、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2名(其中差额1名)。

  3、党内直选。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参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总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未参会党员不能委托投票或提供书面意见)。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在选举前要组织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说,以使广大党员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情况。

  党员因患有疾病不能表达个人意愿、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经县直机关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县直机关工委召开工委会议,对各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进行研究批复,并派员宣布党组织班子成员,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公开承诺,与党组织书记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直接选举工作,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途径,是规范党组织班子产生程序,强化党组织班子选配中的民主科学决策,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县直机关工委、分工委,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制定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和指导县直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公开推荐办法》和《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换届选举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事,绝不允许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3、统筹兼顾,做好结合。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与调整组织设置和理顺组织关系相结合,与加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相结合,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换届结束后,县直机关工委要认真进行总结,连同所属单位《泗县公推直选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花名册》于4月25日前书面报我部组织室。

  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参照执行,4月底前完成。

  1、各单位党组织召开支委会议或党员会议,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向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请示。包括召开换届大会的理由、时间、议程和下一届党支部(或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的名额以及“公推直选”的具体安排。需要调整党组织设置的,要同时上报《调整党组织设置的请示》。

  4、党支部(总支)及时召开支委会议或党员会议,传达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包括下发通知(有外出流动党员的单位,要提前7天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通知),准备好党支部(或党总支)工作报告、委员述职报告、“公推直选”各阶段的推荐办法、主持词,推荐票、选票、票箱、计票报告单,会标、宣传标语,钢笔或圆珠笔等。

  1、公开推荐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单位人数(含离退休人员)在30人以下(含30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全体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党员提名推荐;单位人数在30人以上,由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单位非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提名推荐。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按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各1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4名(含差额1名)进行定向差额推荐;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按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3名(含差额1名)进行定向差额推荐;单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按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含差额1名)进行定向差额推荐。(民主推荐时,参会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少于应到党员总数的2/3,非党同志占一定比例,会议有效)。

  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建议名单,上报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审批。设总支部委员会的,确定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1名、副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1-2名、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4-5名;设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确定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1名、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3-4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确定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1名、副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2-3名。

  2、组织考察。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派出考察组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于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研究批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各1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其中差额1名);对于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1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3名(其中差额1名);对于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研究批复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1名、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2名(其中差额1名)。

  3、党内直选。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在选举前要组织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说,以使广大党员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情况。选举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党工委审批。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党员不能参加公开推荐的,经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下列人员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它疾病导致不能正确表达本人意志的;(2)正在服刑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4)长期在外地居住工作和生活,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党员。

  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对各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进行研究批复,并派员宣布党组织班子成员,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公开承诺,与党组织书记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2)本次推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定向推荐党支部(总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副书记X名,委员候选人初步入选X名。

  (3)公开推荐时,参加会议的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的,会议有效。收回的推荐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推荐选票推荐有效,否则推荐无效;推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推荐人数的为有效票,否则为无效票;同一人选只能推荐一个职务,同时推荐2个以上职务的,此人选推荐无效,不计入任何职务得票数。

  (4)未到会人员不能委托推荐。填写确有困难的,可按本人意见由其信任的人或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填写选票时应用钢笔或圆珠笔。

  (6)计票采取下加法,即同一推荐人选获得的高职务票数可以下加计算低职务票数。

  (8)由单位党支部根据推荐得票情况和候选人条件确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报请县直机关工委研究、考察后,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

  现在开会。我单位党支部(或党总支)任期已经届满,按党章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或乡镇党委或开发区工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经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批准,今天进行XXX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采取“公推直选”方式进行。下面我们先进行公开推荐,推荐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或党总支)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

  先介绍今天亲临大会进行指导的领导:XXX、XXX、XXX。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

  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推荐的有全体党员、非党中层干部或全体职工和离退休党员。现在先点名。(点名后)。我单位应到会**名,实到**名,其中党员(含预备党员)**名,实到党员**名,符合规定的人数,可以开会。

  二是差额定向推荐新一届党支部(或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本届党支部(或党总支)书记XXX同志代表本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推荐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下面分步进行:

  支委会提议XXX、XXX同志为监票人,其中XXX同志为总监票人;XXX、XXX同志为计票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没有意见(或意见发表后),现在进行表决:

  今天应到会人XX 名,实到会XX名,其中党员XX名,实到会党员XX名,符合推荐办法规定,可以进行推荐。

  请监、计票人分发推荐票。注意参会同志一人只能领一张,不能代替未到会的同志领票(待分发完毕)。

  下面我说明一下填写推荐票的注意事项:本次推选XX党支部(或党总支)委员会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XX名;推荐对象必须是组织关系在XX党支部(或党总支)的有被选举权的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党员(预备党员、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不在推荐之列)。

  现在请大家填写推荐票。注意:填写确有困难的,可按本人意见由其信任的人或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根据清点结果,这次推荐共发出公开推荐票XX张,收回公开推荐票XX张,符合公开推荐办法规定,公开推荐有效。

  同志们:本次会议议程进行完毕,党支部(总支)将根据推荐结果和候选人条件,确定考察建议人选,报请党工委考察。现在休会。

  (1)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2)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一次性直接选举方式,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分别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3)经公开推荐和组织考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等额确定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1人的差额确定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支部(总支)书记应选名额为1名,实行等额直选;副书记应选名额为1名,实行等额直选(注:正式选举时,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实行差额直选);委员应选名额为X名,实行差额选举。

  (4)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出席选举方为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到会党员不能接受未到会党员的委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按本人意见,由其信任的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6)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字迹模糊无法确认的为废票。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

  (7)选举设监、计票人各2人。监、计票人建议名单由大会提出,会议通过。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8)选举设一种选票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同在一张选票,一个票箱,秘密写票,集中投票,现场计票。投票顺序是:首先监、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9)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10)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得票情况。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以选票排列为序,并报告所得票数。

  按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换届的通知》要求和党支部(或党总支)换届选举规程,经公开推荐、组织考察后,确定了XXX党支部(或党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现在进行第一项,下面请XXX同志宣读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批复。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经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或开发区工委)批准,我单位有**名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特在此说明,同时提靖党员大会通过。

  除去上述人数,今天应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名,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有**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各位党员对这个选举办法(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没有意见。(或意见发表后)

  大会提议:XXX、XXX同志为监票人,其中XXX为总监票人;XXX、XXX同志为计票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今天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XX人,实到会XX名,超过五分之四,符合党章规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选票已发完,请大家检查一下,有没有没领到选票的?有没有多领选票的?(稍停)没有。

  今天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有XX名,发出选票XX张,核对无误。下面我说明一下选票填写的方法和事项。

  本次选举应选党支部(或党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X名,选票上有书记候选人1名、副书记候选人1名、委员候选人X名。在填写选票时要注意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〇”,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〇”。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

  到会党员不得接受未到会党员的委托投票,填写有困难的可按本人的意见由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经过清点,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XX人,发出选票XX张,收回选票XX张,三者一致(或收回的选票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

  现在请监票人按得票多少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第一次没选出的参照以上程序重新选举)

  根据选举办法和有关规定,XXX同志当选为XXX新一届党支部(或党总支)委员会书记;XXX同志当选为XXX新一届党支部(或党总支)委员会副书记;XXX、XXX、XXX等同志当选为XXX新一届党支部(或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等(按姓氏笔画为序)。这个结果还要报经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批复。

  下面请新当选的党支部(或党总支)书记XXX同志讲话;请参加会议的领导讲话。

  中共XXX支部(总支部)委员会任期已满,按照《党章》规定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换届的通知》(泗组字【2012】11号)要求,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X月XX日党支部(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决定,拟于X月X日进行换届选举。我支部(总支部)共有党员XX名,支部(总支部)委员会拟设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X名;拟采取“公推直选”即公开推荐、组织考察、党内直选方式产生。

  你支部(总支)报来的《关于XXX 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收悉。

  二、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的职数设置,即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X名。

  请按《中国章程》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泗组字【2012】11号文件等规定,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XXX 党支部(党总支)于X年X月X日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公开推荐,共到会党员XX人,群众XX人,符合规定。大会发出推荐票XX张,收回XX张,其中有效票XX张。根据候选人条件和推荐结果,经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建议:XXX同志为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XXX、XXX同志为副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XXX、XXX、XXX、XXX等X名同志为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建议人选的基本情况如下:

  (分类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主要内容为姓名、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文化程度、现任职务、推荐得票数等基本情况)

  你支部(总支部)报来的《关于XXX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考察建议人选的请示》收悉。

  根据候选人条件和考察情况,经研究决定:XXX同志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XXX、XXX等同志为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XXX、XXX、XXX、XXX等X名同志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请按有关文件要求,提交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XXX 党支部(党总支)于X年X月X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组织委员会换届直接选举。应到党员XX人,实到党员XX人,达到五分之四的要求。大会发出选票XX张,收回XX张,其中有效票XX张。中共XXX 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由XXX、XXX、XXX、XXX、XXX等X名同志组成,其中XXX同志得赞成票XX张、当选党支部(党总支)书记,XXX同志得赞成票XX张、当选党支部(党总支)副书记,XXX、XXX、XXX分别得赞成票XX、XX、XX张、当选委员。

  你支部(总支)报来的《关于XXX 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

  根据有关规定,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批准XXX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由XXX、XXX、XXX等X名同志组成,XXX同志任党支部(党总支)书记,XXX同志任党支部(党总支)副书记,XXX 、XXX、XXX等X名同志任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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