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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应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换届选举 2019-09-18 17:2719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明确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政治标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最为重要,但却也是最难考核的。因为政治标准没有细化、量化指标,因而不易考核、不好把握、操作困难。要真正考准考实干部的政治素质,需创新方式,探索推进政治素质考核评价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推进政治素质考评机制常态化。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细化并用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考核评价手段,把谈心谈话、实地调研、干部培养锻炼、综合分析研判作为考核了解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方法和常态化措施,收集记录、科学分析干部日常工作所表现出的政治素质,实现即时、动态、连续地跟踪了解干部。探索形成上级点评、同级互评、下级测评、群众参评、服务对象反评的网络体系,多角度、多渠道考核评价干部。

  二是推进政治素质考评程序规范化。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由于操作方法和程序的不规范以及考核主体的不同,可能会造成考核评价信息不客观、不准确的情况。在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评价过程中,需结合各地实际,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级别对干部实行分类、分层考核管理,形成规范有序、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考核评价程序,既规范了考评程序,又能着力解决“一把尺子量到底”造成考评不精准的问题。

  三是推进政治素质考核评价运用科学化。干部考评的重要作用在于通过考核实时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并将考评结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等各管理环节。为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可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利用现代化办公室手段,跟踪记录干部表现,形成链条式考核评价反馈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政治素质了解的情况,及时、准确地反馈给被考核评价当事人,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综合意见,将政治素质考核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检验和监督。通过考核评价结果的科学化应用,把能上能下制度运用好,畅通“上”和“下”的渠道。(文/林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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