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换届纪律】村级组织换届来看看“十条禁令”

换届选举 2019-11-04 23:0417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1、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以砸毁或抢夺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3、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或编造谣言、诬陷诽谤、侮辱他人等不正当行为。

  4、严禁利用张贴、散发传单、小字报,发送手机短信,在网络等媒体制造、传播不实消息或采用摄录手段泄露写票内容等方式扰乱换届选举工作。

  5、严禁以送钱物、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或以各种名义为党员、登记选民发放各种福利,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些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等非法行为。

  6、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换届选举中就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证、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9、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