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村委会强拆砖窑厂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换届选举 2019-11-07 00:049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山西的小孟经营了一家砖窑厂,生意一直红红火火,前段时间砖窑厂被纳入了征收范围,这原本是件好事。但没曾想,某个早晨再到砖窑厂时才发现砖窑厂已经成了废墟,小孟于是调取了监控才发现砖窑厂在下班之后,被村委会给强拆了。小孟在后续的了解中才发现是由于征收方觉得小孟提出的征收补偿过高,于是授权了村委会进行了强拆,小孟想要提起行政诉讼,却不知该告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小编就针对这个案例为大家提供解析,希望大家在遭遇同样的情况时,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可知:“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由此可知,村委会只是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不是政府机构。

  那么,村委会是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该规定的实施不仅规范了村委会的行为,而且为受到村委会侵犯,权益受损的被征收方提供救济的途径。但是该规定的实施仅限于以下的几种情形:(1)村委会依法行使行为时是带有强制性的行为;(2)村民委员会在特定情形下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行政权限;(3)村委会非法行使行政职责导致村民权利义务发生变化,产生纠纷;(4)村委会超越行政机关委托权限实施的行为。在以上四种情况下,被征收方才可以以村委会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

  但是,本案中村委会实施强拆的行为出自于征收方的授权行为。授权行为并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的书面委托,如果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会、布置会等形式对强拆行为作出过明确的指令,且有会议纪要或其他形式记载的,也可以认为村委会的强拆行为属于征收方的授权行为。因此,在上述的情况下,被征收方如果对村委会的强拆行为不服的,可以以征收方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进行起诉。

  因此,在征地拆迁案件中,村民委员会如果在征收方的授权下实施强制拆除等行为,即便双方没有制作委托书,被征收方也可以通过提交有关证据以证明村委会的强拆行为是在征收方的授权下组织实施的事实,并直接以征收方作为被告,以免出现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