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换届纪律

换届选举 2019-11-16 06:1315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详情

  换届纪律,是针对2011年在全国四级党委政府进行新一轮换届工作所颁发的法规制度。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陆续展开。为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保证换届工作完满成功。

  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

  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对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的,比照为自己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党委要把换届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本人承诺:在党委换届过程中切实遵守中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为保证全县换届风清气正作出积极贡献。

  一、不传谣信谣。绝不散发、传播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绝不编造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绝不相互拆台,故意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绝不传播小道消息和谣言,或是品头论足、制造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团结。

  二、不。绝不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等非组织活动;绝不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绝不参与或者帮助他人。

  三、不干扰换届。绝不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绝不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绝不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四、不跑官要官。绝不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绝不采取拉关系、走门子、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五、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心静如水对待换届,以平常心对待进退留转;做到心存感恩对待组织,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心平气顺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完成好工作任务。承诺人签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国章程》和有关规定,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和乡镇四级党委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是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检验。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严禁。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对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的,比照为自己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加强思想教育。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开展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示范引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经受住权、利、名、情的考验。要教育党员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加强纪律教育。要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要及时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做到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加强警示教育。要对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作为警示材料,与换届工作有关文件和纪律规定一并印发党员干部学习;对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要充分发挥其治本教育功能,及时以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引以为戒。

  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强化关键环节监督。开展民主推荐时,要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换届选举时,要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

  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换届工作中,凡涉及市县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都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换届工作过程中,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将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

  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建立“12380”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理。运用“12371”手机信息系统,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

  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受理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各级换届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及时会同当地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强化追究问责,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积极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地方各级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既要加强对本级换届工作的领导,又要加强对下级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真正做到层层负起责任、层层狠抓落实。

  要强化换届风气考核。在换届选举期间和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时,要分别请代表和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要把换届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换届风气好的,要予以表扬;对换届风气不好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在严肃换届纪律上坚持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干部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各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切实通过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本网站主要受理反映绍兴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选人用人问题及各级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如果您反映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2、请认真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项目。填写“主要问题”一项时,要写清楚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节、后果等,字数限定在800字以内。

  3、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提倡实名举报。进行实名举报时,请详细填写联系电线、本网站不提供举报信息反馈查询,如需了解举报的查处情况,可直接与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系,电线、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举报人计算机每天最多只能提交3件举报。

  (为保证举报信息传输的安全,系统会自动弹出“安全警报”或“安全证书”对话框,请点击“是”或“继续浏览”,进行举报。)

  此次换届,浙江省全面推行换届纪律承诺全覆盖。市县乡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对当地换届风气负责。省市县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向组织上作出坚持原则杜绝拉票书面承诺,对本人的行为负责。全省组织人事干部带头向组织作出严格执行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

  对于乡镇换届,所有候选预备人选要作出遵守选纪、弘扬新风的书面承诺;乡镇党员、干部和代表作出坚持原则、杜绝拉票的书面承诺;换届考察组成员作出讲程序、守纪律、正作风的书面承诺。

  浙江省委组织部专门对部机关干部提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5个不”规定:干部工作不打招呼,对外不摆架子、口气大,下乡不收土特产,相互不吃请,不收礼金礼卡。

  对违反换届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进行组织处理,不适合在组织部门工作的坚决调整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并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该省明确5种行为属于拉票: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以许诺将来给予某种利益和好处为手段等,请求他人在民主推荐中给予自己关照的;以其他形式进行拉票的。

  此次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5个严禁”即,严禁。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换届期间,我省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按照“5个一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的,比照为自己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中央和省委对换届工作的重大要求。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中纪委、中组部对集中换届工作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海南省委明确提出要用铁的纪律和好的作风,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从去年底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换届纪律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三个在先”的原则和纪律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任务,抓住组织、宣传、教育、监督等关键环节,开展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一系列行动,我省正风肃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实现谈心谈话、承诺践诺、专题教育“三个全覆盖”。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领导干部2300余人接受了由省委有关部门领导召集的集体谈话并签订换届纪律公开承诺书,省委书记与各市县委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各市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听取了换届纪律专题辅导。二是形成了较强的舆论声势。各级组织部门采用寄送新春贺函、发放纪律卡片、发送宣传短信、编印警示案例、创新宣传载体、开辟换届专栏、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教育,配合主流媒体加强宣传,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三是强化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各市县聘请了数百名换届纪律特邀监督员,省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专项检查、电话抽查、问卷调查、知识测试等形式,对全省各市县和省直单位包括其“一把手”开展了多次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落实。

  “行百里者半九十”。正风肃纪工作即将进入攻坚阶段,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正视差距,瞄准更高的目标要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引向深入。

  总书记“七一”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是我们党继往开来、开拓奋进的政治宣言,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根本指针,是指引未来做好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也是指导我们做好组织工作以及换届各项工作的最有力的思想武器。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他重申了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同时鲜明提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能否经受住“四大考验”,防止“四大危险”,关键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

  换届工作总的目标,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发展共识;二是选准干部、配好领导班子。要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有严明的纪律、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保证。风清则政通,气正则人和。实践表明,集中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李源潮部长指出,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换届风气不好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就会偏转科学发展导向,就会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就会使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者得利,就会歪曲民主,破坏改革,降低选人用人公信度。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换届一开始,就把严肃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对严肃换届纪律的明确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和好的作风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教育宣传是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也是我们的传统和优势。李源潮同志强调,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保证风清气正工作做在歪风泛起之前。换届期间,教育还要反复抓,使党员干部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我们要在积极巩固前一阶段思想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换届纪律100%的知晓率的目标,在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拓展。一方面,坚持宣传教育“不留死角”,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在进一步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的同时,切实提高普通干部群众的熟知程度;在保持各市县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加强在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另一方面,要强调对换届纪律不能停留于笼而统之的了解,而是要深入到细节,特别是对“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真正入心入脑,外化于行,自觉遵守。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特别是进入换届工作的具体实施阶段,要将前一阶段陆续建立的制度监督、民主监督、组织监督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并加以完善,从而真正形成立体覆盖、贯穿全程的监督网络。一是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换届风气跟踪监督机制,对参加换届的有关人员和干部人选遵章守纪情况,执行换届政策、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履行工作程序,实行全程、全员监督。二是抓住民主推荐、发布公示、组织考察、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通过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公示举报、调查核实等多种途径和手段,了解和掌握换届纪律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三是执行好各项监督制度,坚持做到“四个凡是”:凡是符合继续提名和拟提任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必须提前提请纪检机关预审,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干部任用前都要严格按程序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凡是离任的市县委书记,必须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凡是要求报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必须如实报告,严格把关;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四是强化换届风气考核,重点突出三项考核指标:广大党员干部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知晓度;换届选举期间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的测评情况;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

  正风肃纪,必须严厉查处。“风微要知著”,“治乱要用重典”。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随着换届工作的逐步深入,难免会有违反换届纪律的情况发生,顶风违纪者也难免会露出尾巴。各级党委要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形成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威慑。一是要及时受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换届期间“12380”举报电线小时值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确保一件不漏。二是要及时查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尤其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无中生有的,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对影响、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都要坚决查处。特别对顶风违纪的,要重点查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三是要及时通报。对已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件,要查实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换届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党性原则的重大考验。换届来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实际行动做到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一是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换届中,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自己,树清正之风,养浩然之气,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的检验,“进”则奋发有为,“退”则心情愉快,“留”则意志不衰,“转”则迎接挑战。二是要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带头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切实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公正性。三是要坚决抵制用人不正之风。各级党委书记作为匡正换届风气的第一责任人,要在选人用人上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刚直不阿,敢于碰硬,不信邪,不怕得罪人,坚决反对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位,注重选拔对党忠诚、政治坚定、党性原则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重视基层导向,注重选拔具有基层领导和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特别是选拔那些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注重打基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干部。二是要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重要岗位干部重点管理的要求,选优配强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和工作经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要从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考虑,把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为年轻干部成长创造空间。加强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三是要切实提高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近年来,我省在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试行干部选任全程差额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突破、新成效。我们要以这次换届为契机,把这些创新、经过检验的改革举措运用到换届工作中去,进一步深化改革,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真正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搞好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首当其冲,责无旁贷。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真正做到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要坚持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按照李源潮同志“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需要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匡正换届风气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带头抓、全程抓。凡对本地区换届风气不好、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级纪检机关要严肃执纪,认真履行党内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责,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肃宣传纪律,加强正面宣传,做到及时、有度、得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党组要把握方向,加强领导,维护良好的换届秩序。我们要共同努力,确保换届工作的各项任务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圆满完成。

  各级组织部门要不辱使命,切实发挥双重作用。一方面,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把换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实做细。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始终坚持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极端负责的态度,顶住压力,敢于碰硬,带头与不正之风作斗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以自身的风清气正引领和推动换届的风清气正。全省广大组工干部要严守换届工作纪律,当好“四个模范”:一是严明纪律,做执行制度的模范;二是精通业务,做高质量履职的模范;三是坚持原则,做公道正派的模范;四是转变作风,做创先争优的模范。

  今年以来,全国大部分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正陆续开展。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落实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特制作本片。

  本片从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严格惩处和忠诚履职四个方面,通过剖析最近发生的胡健勇干扰换届案、李强跑官买官案等,结合曾经发生的陈耀南案、陈兆丰案、李堂堂案、王安武案等典型案例,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危害、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深刻反思,以示警诫。

  本片还介绍了部分省市严肃换届纪律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好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