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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三项举措”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

换届选举 2020-05-06 23:3217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昌黎县从“建制度、抓学习、严检查”着手,进一步规范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积极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建章立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印发《昌黎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推荐申报、资格审查、研究决定、正式任命的股级干部任免程序。文件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任免程序。逐步建立组织人社部门与纪委监委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就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拔符合任职条件干部到股级岗位任职,及时履行任职手续,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加强指导,抓好政策规定学习。明确专门科室抓好全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的学习。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印发《关于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2019年以来,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累计对5家县直单位27名干部的股级职务进行研究审批。

  严格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整改。结合县委巡察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抽调专人,组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形式,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干部管理不规范、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等情况进行重点剖析、分析原因,形成整改建议,确保选人用人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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