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陕西严把生态环境质量关 明确秦岭区域8类建设项

招商引资 2019-04-17 01:0712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进一步发挥好环评审批作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依据建设项目环评有关法规政策和陕西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涉及项目建设要求,明确了8类20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

  根据《通知》, 严格秦岭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信、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