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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可通过托管方式统一招商

招商引资 2019-06-20 19:13123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珠江时报讯(记者/许徐以)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公布《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用地保障具体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亮点颇多,包括;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允许本地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改造民宿等。

  拓宽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利用途径方面,《通知》提出,允许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村庄拆改等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农业企业;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引入投资经营主体,推动农村旧村改造、配套设施改善、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通知》表示,有条件的地区,可成立集体土地整备中心,通过托管方式,对规划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农村集体存量土地进行整合和土地前期整理开发,统一招商。同时鼓励有条件、有市场需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联营、入股、出让、租赁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项目。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提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允许本地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以建设改造民宿等方式依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

  此外,《通知》还提出,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妥善处置农村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支持农村各类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等多项内容。同时强调,要防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农用地名义进行流转,防止“农地非农化”。

  《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6月17日~6月21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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