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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支持各类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

招商引资 2019-07-26 08:0119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引才聚才积极性,广纳天下英才,更好地服务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和美好安徽建设,决定对各类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资助和奖补。

  第三条重点支持引才育才平台,主要包括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研发平台,政府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形成的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科创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产学研平台。

  第四条引才对象重点是省加快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提出的科技创新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工作合同,每年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申报时人才应在该单位工作1年以上,且发挥作用明显。

  第六条引进人才分为A、B、C三个层次。A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等。B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等。C层次人才主要包括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以及其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具体分类见附件)。

  第七条按照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数量给予平台相应资助。引进一名A层次人才给予资助20万元,引进一名B层次人才给予资助10万元,引进一名C层次人才给予资助5万元。具有多重属性人才的资助标准按最高层次计算,不重复资助。资助资金由平台用于引才工作及人才引进后的培养、项目研发和管理服务等。人才引进后在合同期内离职或每年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资助资金视情予以退回。

  第八条鼓励平台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凡当选院士和入选国家及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的,比照引才相应层次标准给予资助。

  第九条对引才工作成效明显、引进人才作用突出的平台进行奖补,并授予引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第十条奖补对象确定主要根据引进人才的工作举措、引进人才数量质量、人才发挥作用及产生的效益、科研成果及转化情况等,重点看引进人才的动态指标和增量。

  第十一条每年对引才平台按Ⅰ、Ⅱ、Ⅲ三类进行评审,综合遴选确定若干个奖补对象。Ⅰ类一次性奖补100万元、Ⅱ类一次性奖补50万元、Ⅲ类一次性奖补2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平台引才工作及人才引进后的培养和团队建设、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等。

  第十二条统筹实施。全省分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及市属国有企业、省属高校、高校以外的全省事业单位、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五个领域,分别由省直相关单位牵头负责资助奖补的申报审核和政策落实等工作。

  第十三条责任分工。省国资委牵头负责省属企业领域;省经信委牵头负责民营企业及市属国有企业领域;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省属高校领域;省人社厅牵头负责省属高校以外的全省事业单位领域;省科技厅牵头负责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领域。各市人才办统筹做好本市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申报审核。省人才办每年上半年下发通知,明确资助人才类型、奖补平台推荐条件、申报渠道、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等。

  (一)引进人才申报及审核。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所属领域向牵头负责的省直单位申报。各市企事业单位由市人才办汇总,再集中分别报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直牵头单位审核提出建议人选,报省人才办汇总。对不属于A、B、C层次范围内的其他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省直牵头单位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审核,再由省人才办组织有关方面领导与专家组成的评审组集中评审,形成建议人选。

  (二)平台申报及遴选。省直牵头单位根据领域平台建设及引进人才特点,确立主要遴选指标,在相应领域内组织推荐。每个领域一次推荐一般不超过5个。省人才办组织有关方面领导与专家组成评审组,坚持好中选优,兼顾类别,遴选确定若干平台奖补建议对象。

  第十五条结果审定。引才资助建议人选和平台奖补建议对象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省人才办发文公布结果,及时兑现相关政策,建立台帐并纳入数据库管理。

  第十六条考核评估。加强对资助奖补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估,针对引进人才类型、资金分配使用和工作运行机制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综合分析,坚持与时俱进原则,及时优化政策,完善资助奖补办法。

  第十七条加强组织领导。资助奖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省科技厅、教育厅、国资委、经信委、财政厅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人才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第十八条落实激励保障。在省资助奖补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及平台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资助和奖补。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对引进人才给予荣誉、搭建舞台和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强化主体责任。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引才和用才主体责任,不断创新方式,加大引才力度,加强引进人才管理服务,切实发挥其作用。在申报资助、资金使用上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建立相应制度,加强引进人才管理服务。

  第二十条优化引才环境。加强对支持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政策宣传,及时宣传平台引才用才先进典型和引进人才优秀事迹,在全省上下营造重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广聚天下英才服务安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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