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政策法规 2019-05-23 18:278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杭州市气象台15日06时17分发布今天、明天晴到少云,午后局部阴有雷阵雨;后天晴到少云。今天偏南风3-4级。今天白天最高气温38度,明天白天最高气温37度,明天早晨最低气温27度,今天平均相对湿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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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来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值得提醒的是,即便劳动者存在上述情形,但发生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对下列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来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