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2019-05-28 19:337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消防总队《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琼建科〔2019〕11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5月15日前已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项目,市消防救援支队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依法办结。
二、自2019年5月15日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并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移交过渡期内(2019年5月15日至6月30日)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职责;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实施,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派员协助指导。
四、移交过渡期内(2019年6月30日以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所需提供的材料与原消防部门的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