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2018北京卫生法律法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

政策法规 2019-05-28 20:0520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北京卫生人才网提供北京医疗卫生人才招聘考试复习资料,包括2017北京医疗卫生招聘考试资料、医学基础知识考点、解题技巧及医生 护士招聘笔试面试辅导。2018北京卫生法律法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相关案例。更多

  我们常听说医疗事故,但也有很多事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相关案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其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经常以案例的形式在相关考题在出现,所以掌握这一知识点能帮助我们迅速准确做题。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比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比如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比如在许多科研教学医院,经常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仪器等在病人身上试用,但试用必须按试验性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说明使用的目的及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订协议书。患者签字同意进行试验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事故责任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例如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或者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等原因而导致疾病延迟痊愈甚至恶化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如火灾、地震、山洪暴发等情况中,医务人员对患者提供规范的诊疗措施而发生的不良后果。

  中公卫生人才网帮助大家梳理了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相关案例,希望帮助大家理解和记忆、了解考试题型,顺利的通过考试。如果想了解更多卫生法规内容,请关注北京中公教育!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