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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律知识 助力社区治理

政策法规 2019-06-04 17:0010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珠江时报讯(记者/谢轲通讯员/赵妙琼摄影报道)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丽豪社区居民赵易均最近很担忧,因为他在网上看到一篇帖子,说“4月1日开始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而在5月24日,困扰他的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个人财产增加,各类因财产继承导致的纠纷日益增多。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知识,减少各类继承纠纷,推动法治社区建设,5月24日,石湾镇街道汾江南路片区(包括丽豪、惠景、金澜三个社区)借助与禅城区人民法院石湾巡回法庭搭建的党建共建平台,邀请法官在丽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片区内老年居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并进行现场答疑。

  当天下午,来自丽豪、惠景、金澜社区的近百名老年居民早早来到了活动现场。本次讲座由石湾巡回法庭陆桂秀法官主讲,针对片区老年居民普遍关注的“继承权”问题,陆桂秀围绕继承的概念、遗产的概念、继承人继承顺序等相关内容并结合通俗易懂的例子进行讲解。

  讲座中,有人对网上传言“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遗产”表示担忧。陆桂秀首先对网上传言进行辟谣,表示网上传言是噱头,4月1日并无关于继承的新规定出台,但是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确实有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比如法定继承就要有前提,那就是独生子女父亲的父母(独生子女的爷爷奶奶)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父母(独生子女外公外婆)先于母亲去世,这样独生子女可以法定继承父母遗产;还有一种是遗嘱继承,独生子女父母生前做好遗嘱,独生子女可以按遗嘱继承父母遗产。陆桂秀建议老年居民趁身体好早日立好遗嘱,可以避免日后引起家庭纠纷。老人们松口气的同时纷纷表示赞同法官建议。

  “我们夫妻辛苦一辈子,我是希望把财产顺利留给独生女儿。通过法官的讲解,财产继承还是有一些前提条件的。我要提前做些准备。”听完法官的讲解,丽豪社区居民赵均易表示很有收获,他告诉记者,这种“共享知识”的方式非常好,对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很有帮助,希望社区能多开展类似讲座。

  石湾镇街道汾江南路片区区域党建联席会副主任、丽豪社区党委书记刘秀芳表示,借助“石湾巡回法庭”这一优质资源,法官们共享专业法律知识,能引导居民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提升社区法治文化。下阶段,汾江南路片区将积极主动与不同的机构群体进行沟通,强化社区居民技能、知识、时间等非实体物品的共享意识。同时引导社区内更多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才和热心党员群众,加入到共享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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